在碳金融产品体系中,碳质押与碳回购是两类重要的碳融资工具,均以碳配额(或 CCER)为核心标的,通过市场化机制帮助企业盘活沉淀的碳资产,解决资金需求。二者虽运作模式不同,但都能为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尤其对高耗能行业的控排企业而言,是平衡碳履约与经营发展的关键工具。
一、先明确概念:碳质押与碳回购的核心定义与运作流程
碳质押与碳回购虽同属碳融资范畴,但在交易结构、期限、风险机制上存在显著差异,需先厘清二者的核心逻辑,才能更好理解其对企业的价值。
(一)碳质押:以碳资产为质押物的 “常规融资”
碳质押全称为 “碳资产质押贷款”,核心是企业将持有的碳配额(或 CCER)作为质押物,向银行、信托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到期偿还本息后赎回碳资产的融资方式。其本质与房产质押、设备质押类似,只是质押物从传统资产变为 “碳资产”,是目前国内最成熟、应用最广泛的碳融资产品。
其运作流程可分为四步:第一步,资产评估与协议签订。企业与金融机构确定融资需求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拟质押的碳资产进行价值评估(评估依据包括当前碳价、碳资产有效期、市场流动性等),例如某企业持有的 10 万吨碳配额,按当前市场价格 60 元 / 吨计算,评估价值为 600 万元;双方随后签订《碳资产质押合同》与《借款合同》,明确贷款额度(通常为评估价值的 50%-70%,即 300-420 万元)、利率、期限(多为 1-3 年)及违约条款。第二步,碳资产质押登记。为确保碳资产不被重复质押或出售,企业需在全国碳市场交易平台(或地方试点平台)完成质押登记,将碳资产的所有权临时 “冻结”,登记完成后,金融机构才会发放贷款,这一步是保障金融机构权益的核心环节。第三步,贷款发放与资金使用。金融机构按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至企业账户,企业可将资金用于低碳技术改造(如钢铁企业升级短流程炼钢设备)、日常经营周转(如支付原材料采购款)或碳履约准备(如提前储备部分配额),资金用途相对灵活,只需符合金融机构的基本要求(如不用于投机性投资)。第四步,到期赎回与质押解除。贷款到期前,企业需足额偿还本金与利息,若按时履约,双方共同向碳交易平台申请解除质押登记,碳资产所有权回归企业;若企业无力偿还,金融机构有权通过碳交易平台拍卖或出售质押的碳资产,以收回贷款本息,降低坏账风险。
例如某火电企业持有 20 万吨碳配额,因升级脱硫脱硝设备需要 500 万元资金,通过碳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经评估,20 万吨碳配额价值 1200 万元,银行按 60% 的质押率发放 720 万元贷款,年利率 4.5%(低于普通企业贷款年利率 1-2 个百分点),贷款期限 2 年。企业用贷款完成设备升级后,不仅降低了碳排放(未来可减少配额消耗),还提升了发电效率,实现 “融资 - 转型 - 增效” 的良性循环。
(二)碳回购:以碳资产为标的的 “短期资金拆借”
碳回购全称为 “碳资产质押式回购”,核心是企业(正回购方)将碳资产临时出售给金融机构(逆回购方),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如 1 个月、3 个月后)以约定价格购回,本质是企业以碳资产为抵押获得短期资金的拆借行为,更适合企业短期、紧急的资金需求。
其运作流程比碳质押更简洁,主要分为三步:第一步,交易约定。企业与金融机构协商交易细节,包括出售的碳资产数量(如 5 万吨 CCER)、出售价格(如 40 元 / 吨)、回购价格(如 40.5 元 / 吨)及回购期限(如 1 个月),其中 “回购价格 - 出售价格” 的差额即为企业支付的资金使用成本(类似利息)。第二步,碳资产转让与资金到账。双方在碳交易平台完成碳资产转让,金融机构将出售资金(5 万吨 ×40 元 / 吨 = 200 万元)划至企业账户,企业可立即使用资金,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如支付员工工资、补缴税款)。第三步,到期回购与资产转回。回购期限届满时,企业按约定的回购价格(40.5 元 / 吨)向金融机构支付资金(5 万吨 ×40.5 元 / 吨 = 202.5 万元),金融机构则将碳资产转回企业账户,交易完成。若企业到期无力回购,金融机构同样有权处置碳资产以弥补损失。
例如某化工企业因下游客户延迟付款,需在 15 天内支付 300 万元原材料采购款,临时出现资金缺口。企业选择碳回购方式,将 8 万吨碳配额以 50 元 / 吨出售给券商(逆回购方),获得 400 万元资金,约定 1 个月后以 50.3 元 / 吨回购,需支付 1.2 万元成本(8 万吨 ×0.3 元 / 吨)。通过碳回购,企业在 15 天内解决了资金需求,避免因原材料断供影响生产,且成本远低于民间拆借(民间拆借月利率通常为 1%-2%,而碳回购成本仅 0.6%)。
二、核心价值:碳质押与碳回购对企业的四大好处
对企业而言,碳质押与碳回购并非简单的 “融资工具”,更能为其碳资产管理、经营发展带来多维度价值,核心好处可归纳为四点:
(一)盘活碳资产存量,变 “沉睡资产” 为 “可用资金”
碳配额与 CCER 是企业的 “绿色资产”,但在未交易或未履约前,多处于 “沉睡” 状态,无法直接为企业带来现金流。碳质押与碳回购通过将碳资产转化为融资标的,让企业无需出售碳资产(避免影响未来履约),即可获得资金,实现碳资产的 “保值 + 变现” 双重目标。例如某钢铁企业持有 30 万吨碳配额,若通过碳质押获得 900 万元贷款(按 50 元 / 吨评估价、60% 质押率),既保留了配额用于未来履约,又获得了资金用于技术改造;若通过碳回购获得短期资金,也不会丧失碳资产的长期所有权,解决了 “持有碳资产却缺资金” 的矛盾。
(二)拓宽融资渠道,降低对传统融资的依赖
传统企业融资多依赖银行贷款、发行债券等,需提供房产、设备等实物抵押,且审批流程长(通常 1-3 个月)、对企业信用要求高,中小微企业或高耗能企业(常被视为 “高风险”)往往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碳质押与碳回购以碳资产为核心抵押,无需额外提供实物资产,且审批流程更短(碳质押约 2-4 周,碳回购仅需 3-5 天),为企业尤其是中小控排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路径。例如某中小水泥企业因缺乏足够实物抵押,多次申请银行贷款被拒,通过碳质押(持有 15 万吨碳配额)成功获得 450 万元贷款,利率较传统贷款低 1.8 个百分点,有效降低了融资门槛与成本。
(三)缓解资金压力,平衡碳履约与经营发展
对控排企业而言,碳履约(购买配额)与日常经营(技术改造、原材料采购)均需大量资金,容易出现 “资金挤占” 问题 —— 若将资金用于购买配额,可能影响生产投入;若优先保障生产,又可能因配额不足面临履约罚款。碳质押与碳回购可为企业提供 “额外资金”,缓解资金压力:一方面,企业可通过融资获得的资金专门用于碳履约,避免占用生产资金;另一方面,也可将资金用于低碳技术改造,从根本上减少未来碳排放与配额需求,形成 “融资 - 减排 - 降本” 的良性循环。例如某铝冶炼企业通过碳质押获得 600 万元贷款,其中 300 万元用于购买配额完成履约,300 万元用于建设光伏电站(降低外购电依赖,减少碳排放),既避免了履约罚款,又为长期低碳转型奠定基础。
(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
碳质押与碳回购的融资成本通常低于传统企业贷款,原因在于碳资产具有 “政策背书”(由政府分配或核证,价值相对稳定)、“可交易性”(若企业违约,金融机构可快速处置碳资产收回资金),风险较低,因此金融机构愿意提供更低的利率。以碳质押为例,国内碳质押贷款年利率多为 4%-5.5%,而普通工业企业贷款年利率多为 5.5%-7%,每吨碳资产对应的融资成本可降低 0.5-1.5 元;碳回购的成本(价差)也远低于民间拆借或供应链金融的费用。较低的融资成本可帮助企业减少财务费用支出,优化资产负债表,提升盈利水平。例如某火电企业通过碳质押贷款 1000 万元,年利率 4.8%,相比普通贷款(年利率 6.5%),每年可减少 17 万元利息支出,直接提升净利润。
三、碳质押与碳回购是企业碳资产管理的 “重要工具”
碳质押与碳回购虽运作模式不同(碳质押期限长、适合中长期资金需求,碳回购期限短、适合短期周转),但都为企业提供了盘活碳资产、获取资金的有效路径。对企业而言,需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的期限、用途选择合适的工具 —— 若需资金用于长期技术改造,可选择碳质押;若需解决短期流动性问题,可选择碳回购。随着碳市场的成熟与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未来碳质押与碳回购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如支持 CCER 项目开发、碳中和项目建设),为企业低碳转型提供更有力的资金支撑。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