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式发布了关于开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资金奖励办法》节能降碳类事项申报的通知。该通知旨在鼓励并引导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根据公示文件,申报绿电交易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报主体必须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入统,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其次,申报单位在近三年内不得有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刑事犯罪记录,且不能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同时也不能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突发环境事件,这是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明确要求。此外,若同一单位同一项目符合本政策规定的多个支持方向及经开区其他专项支持政策,应按照从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支持,确保政策的有效利用。
据碳云管理中心了解,本政策属于事后奖励,对2023年1月1日起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事业单位给予奖励,以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然而,也有一些项目不在支持范围内,如未获得节能审查意见的数据中心项目和使用政府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在支持内容及标准方面,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市绿色电力交易,并对成功购买绿色电力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具体而言,按交易电量每度电奖励0.01元,这将为企业参与绿色电力交易提供有力的经济激励。
通过这一政策的实施,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旨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促进区内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绿色电力交易,为实现碳中和目标贡献力量。同时,该政策也体现了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和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为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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