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能源监管办赴宁波开展的专题调研,标志着监管工作从“合规性检查”向“赋能式服务”的深度转型。结合调研中发现的滨海枢纽特征、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及港口负荷调节潜力等关键要素,浙江能源监管办将围绕“规划引领、市场激活、数字赋能、标准保障、协同监管”五大维度,出台一系列针对性监管举措,旨在助力宁波试点提质增效,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沿海城市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经验”。
一、 建立“规划-建设-运行”全链条合规性监管机制,强化源网协同
针对调研中发现的“电源等网”与“网等电源”并存的结构性矛盾,浙江能源监管办将出台《宁波新型电力系统规划建设监管指引》。该举措要求:一是对宁波“十五五”电力规划中的新能源开发与电网建设时序进行专项监管,确保滨海区域风电、光伏项目与配套送出工程同步规划、同步核准、同步建设。二是建立电网工程投产进度与新能源并网需求的月度对账制度,对因非不可抗力导致的送出工程滞后问题进行挂牌督办。三是将海港风光储、岸电一体化等特色项目的并网服务纳入监管范围,重点检查接网时限、接入系统设计方案的合规性,杜绝隐性壁垒。
二、 创新市场化监管工具,激活需求侧灵活调节能力
宁波拥有大量工业负荷与港口可调负荷,是培育虚拟电厂、负荷聚合商的天然土壤。浙江能源监管办将推动出台《宁波电力需求侧响应市场交易监管细则(试行)》。核心举措包括:一是明确虚拟电厂、储能电站、可中断工业负荷等新型主体的市场准入条件、交易规则与结算方式,建立以市场化方式平衡新能源波动性的长效机制。二是对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在需求响应组织、信息公示、费用结算等环节的公平性、透明度实施常态化监管,防止市场力滥用。三是在梅山港区等地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市场化运行试点,探索岸电、冷藏箱等港口负荷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的具体路径,并对其收益分配、成本疏导机制进行监管评估。
三、 实施数字化转型监管,提升电网智能运维与决策支撑能力
针对仿真实验室建设成果如何有效转化为调度运行能力的课题,浙江能源监管办将出台《新型电力系统仿真及数字孪生应用监管指南》。该举措要求:一是将宁波仿真实验室对新能源出力预测、负荷变化模拟、设备状态诊断的准确率纳入监管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二是推动建立覆盖输变配全环节的数字孪生电网监管平台,实现新能源并网点、关键输电断面、配电台区运行数据的实时接入与异常预警。三是对国网宁波供电公司利用数字化手段开展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等新型设备调控的情况进行合规性检查,确保调控指令的下达和执行符合安全规程与市场规则。
四、 健全技术标准体系,规范新型主体并网与运行
随着分布式光伏、储能、充电桩的大量接入,缺乏统一技术标准已成为安全隐患与调控障碍。浙江能源监管办将联合省级标准化主管部门,推动出台《宁波滨海地区新型电力系统并网技术规范》地方标准。重点监管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分布式光伏的低压穿越能力、功率预测精度、防孤岛保护等关键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的设备限期整改。二是规定储能系统的充放电效率、响应时间、安全防护等级等准入标准,防止低质设备无序接入。三是建立充电桩与电网互动(V2G)的通信协议与调度接口标准,为后续规模化车网互动奠定基础。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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