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扬州市人民政府印发《扬州市数字经济国省市试点一体推进实施意见》,围绕数字经济试点统筹推进作出部署。文件明确提出,聚焦未来产业加快“建链”,前瞻布局低空经济、零碳负碳、具身智能等一批前沿数字产业,培育新质生产力增长点。同时,积极引导龙头骨干企业开展零碳工厂试点建设,推广高效节能技术装备与绿色生产工艺,推动产业低碳化、数字化深度融合。通过统筹国家、省、市三级试点资源,强化政策协同与场景落地,扬州将以数字技术赋能产业升级与绿色转型,构建更具竞争力的数字经济生态,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具体如下:
扬州市数字经济国省市试点一体推进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部署,一体推进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江苏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以及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扬州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8年,全市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数据开发开放与流通使用水平显著提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深度持续拓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600亿元,规模以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营业收入占比达到17%。国家数据产业集聚区、江苏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及中国最优OPC创业之城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为培育新质生产力、赋能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数据要素供给,释放数据要素价值
1.繁荣数据要素市场。开展公共数据攻坚行动,统筹构建市域一体化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推进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工作,拓展数据资产登记试点范围。运营数据要素服务中心与数据要素服务平台,打造涵盖数据开发利用、资产管理、融资授信等功能的“一站式”服务体系。参与全省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打造江苏省数据交易所扬州区域专板,探索数据资产ABS等数据资产证券化路径。到2028年底,公共数据归集体量累计突破500亿条,在省数据交易所挂牌数据产品累计超60个。〔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参与。以下均需相关地区参与,不再单独列出〕
2.探索数据安全治理。构建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强化数据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组织开展网络与数据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惩处涉数据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托扬州市数据仲裁中心、AI与数字经济业务委员会,开展数据交易纠纷调解和专业化仲裁服务。(市委网信办、市数据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仲裁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聚力数字科技创新,增强数字发展动能
3.组织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组建数字科技创新联合体,鼓励企业牵头或参与省级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和知识产权布局,探索数据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机制。聚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在市级科技计划中每年部署数字技术研发项目40项以上。(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数据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打造数字技术创新平台。高标准推进运河“数模方”人工智能创新社区建设,实现数据与人工智能深度耦合、全域融合。支持扬州人工智能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未来产业研究院、南邮大数据智能产业技术(仪征)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扬州创新发展研究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加强扬州市毛绒玩具“IP&AI”双研发转化中心建设,推动成立AI毛绒玩具联合创新实验室和AI玩具评测检验中心。〔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制定并实施“人工智能+”行动计划,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支持扬州人工智能集团组建运营,推动落地国内优秀大模型开源社区。聚焦文旅、政务、医疗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和“人工智能+”典型应用场景。支持行业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与国内基础大模型科技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促进企业数据开发与模型建设深度融合。到2028年底,力争完成4个以上省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备案。〔市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培育数字产业集群,构筑数字经济高地
6.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建设数据企业培育库,打造辐射力强、集聚效应显著的数据产业带。差异化布局数字经济专业园区,培育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依托扬州大数据产业园支撑,推动与长三角国家算力枢纽节点互联互通。建设数字出海促进中心,健全数字出海服务体系,探索提供数据跨境流通服务。招引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和高成长性的数据标注企业,支持建设数据标注基地。到2028年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1%,数字经济规模以上企业数超2400家。〔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7.壮大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做大做强电子信息制造业和智能设备制造业两大特色优势产业。其中,电子信息制造业重点布局特色工艺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北斗通信等领域;智能设备制造业聚焦数控机床、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等方向。实施数字产业集群建设工程,聚焦智能电网、新型光储、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及服务等“613”产业体系领域,持续完善产业配套服务能力,推动数字产业集群加速形成。(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发展数字经济未来产业。聚焦未来产业“建链”,前瞻布局低空经济、零碳负碳、具身智能等数字产业。以低空制造、低空保障、低空飞行及综合服务等为重点,培育“低空+行业场景”应用生态。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开展零碳工厂建设试点,推广应用高效节能设备和工艺。发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推动建立核心零部件与机器人整机制造体系。推进“北斗规模应用试点城市”建设,打造北斗时空智能基础能力平台,在文旅、交通、低空等多个领域部署10万+北斗定位终端。〔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交通局、市交通产业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动数实深度融合,赋能全域数字转型
9.深化产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新一轮深化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三年行动计划,推进智能工厂梯度建设。在牙刷、毛绒玩具等特色产业领域实施“数字焕新工程”,搭建工业互联网平台。推进生产性服务业的数字化转型进程,构建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加速生活服务的数字化赋能,培育数字消费新业态。拓展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推动数字金融创新发展。大力推进智慧农业发展,创新种业、种养殖、食品加工全产业链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智慧农(牧、渔)场。到2028年底,基础级及以上智能工厂占规上企业比重超50%,智改数转网联标杆数量达300个。〔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深化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推动实景三维扬州打造。拓展“苏服码”场景应用,推进扬州“免证城市”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文旅,深入挖掘和塑造扬州特色文化IP,打造智慧旅游新产品、新场景。打造“空天地水”立体化感知体系,实现城市运行状态实时监测。推进扬州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建设,优化一体化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强化城市体征监测与风险预警。加快数字乡村建设,推动物联网、智慧物流等数字技术向乡村渗透。(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城管局、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文广旅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建设数字基础设施,筑牢数字发展底座
11.升级网络基础设施。分阶段推进万兆光网和5G-A技术商用,支持企业灵活部署5G专网、IPv6、工业PON等网络设施。引导企业推动5G技术与工业互联网深度融合,实现5G应用从视频巡检等外围环节向研发设计、产品服务等核心环节拓展。到2028年底,新增部署5G基站累计超4000座、10G PON端口累计超14500个。〔市工信局、市通管办、扬州电信、扬州移动、扬州联通、扬州有线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打造自主可控人工智能城市多源异构智算池,深化运河城市算力平台建设应用,加快建设中国电信江北数据中心、中国移动长三角(扬州)算力中心、中国联通长三角(仪征)智算中心。积极对接江苏省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平台,加快融入全国一体化算力网体系。推动“算力+绿电”融合优惠模式落地,提升算力中心绿电供给水平。到2028年底,算力总规模超80 EFLOPS。〔市数据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通管办、市大数据集团及相关运营商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依托省“苏政源”总体框架,打造一体化数字资源底座。推进AI靶场建设,着力打造面向长三角地区的区域级AI创新基础设施。支持开展城市、行业、企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重点打造运河城市互联互通可信数据空间。到2028年底,建设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超4个。〔市数据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关键要素支撑,完善数字发展环境
14.健全金融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数智电子信息融合产业专项母基金及天使科创基金的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数字经济发展。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建设。推动设立扬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基金,重点投向数据、AI芯片、大模型等领域项目。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加大对数字经济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到2028年底,数字经济产业贷款余额不少于600亿元。〔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数据局、人民银行扬州市分行、扬州金融监管分局、市国金集团、市科教集团、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创新数字人才培育。优化扬州“绿扬金凤计划”等人才工程,提升数字科技人才吸引力度。建立健全数字经济、低空经济等产业职称评价体系,建设一批人工智能实训基地、软件技能实训平台、大数据仿真实训平台等人才培养平台。支持企业联动扬州大学、扬州职业技术大学、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等院校,定向培育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数字人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人社局、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打造OPC创新业态,培育数字市场主体
16.统筹生态社区建设。建立OPC社区建设标准体系,依托孵化器、众创空间、城市书房等现有设施,打造新型创业场地。支持推出“灵活办公套餐”,为不同阶段OPC提供零租工位服务,对优质OPC创新创业项目给予租金减免。设立线下“OPC综合服务专区”,建立“OPC社区全程陪跑”服务体系,为OPC提供政策咨询、企业登记、产权保护等服务。到2028年底,建设超30家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引育不少于800家高成长性人工智能OPC企业。〔市数据局、市文广旅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教集团、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强化平台载体赋能。在“凤栖绿扬·人才安居平台”小程序设立“OPC专区”,完善创梦空间、安居服务等功能板块。升级运河城市算力平台,为OPC提供普惠共享算力。打造集成开源模型与零代码工具的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支持OPC创新“人工智能+”应用。依托场景创新促进中心和数字场景创新中心,常态化梳理并发布场景清单,面向OPC开放场景资源。依托线下数据要素服务中心与线上服务平台,支持OPC开展数据登记确权、开发运营、上架交易等活动。〔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营造安居创业氛围。健全OPC人才在租房购房、社保参保、子女入学等方面的服务机制。优化升级“数据券”“算力券”“Token券”等政策体系,给予OPC数据、算力、算法、模型等全要素扶持。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天使人才基金等作用,对高成长性OPC给予股权投资、低息贷款等支持。推动OPC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OPC技术需求与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成果精准对接。鼓励人工智能OPC生态社区开设创新创业专题培训,提升创业者综合技能。〔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数据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教育局、市大数据集团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组织实施
发挥全面推进数字扬州建设工作专班机制作用,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推进试点任务举措落地见效。健全数字经济常态化监测指标体系,强化“两平台三中心”(数据要素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数字场景创新中心、数据要素服务中心、数字出海促进中心)及“一委三会”(WCCO数字创新工作委员会,扬州市数字经济联合会、人工智能产业协会、人工智能学会)支撑作用。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加大典型案例征集推广力度,形成勇于创新、开放合作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数字扬州建设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附件:全市数字经济发展目标体系
附件

来源:扬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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