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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推进光储充(换)一体化,助力汽车行业稳增长

发布时间:2026-03-05 18:20:30浏览次数:

3月3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落实措施》(鲁交科教〔2026〕5号),聚焦汽车行业稳增长,重点围绕新能源车辆补能设施建设及相关配套举措作出明确部署,为全省汽车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措施明确,要着力完善新能源车辆补能设施体系,积极推进光储充(换)一体化建设,推广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模式,逐步提高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及充电停车位的占比,破解新能源车辆出行补能痛点。同时,持续推进物流枢纽、港口等重点交通场景的新能源补能设施建设,强化交通运输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建立移动储能充电车、应急移动充电设施节假日常态化调配机制,保障群众出行及物流运输补能需求。

此外,按照部省统一部署,将统筹推进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大功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交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同时,积极引导交通场景虚拟电厂、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激活产业发展动能,推动汽车行业稳增长与绿色转型深度融合,切实落实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要求,推动全省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具体如下: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落实措施》的通知


各市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3日


关于《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的落实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汽车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工信部联通装〔2025〕200号)文件精神,支撑汽车行业稳增长,制定本措施。


一、积极推进新能源营运车辆推广应用。贯彻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购置税减免等政策,支持城市公共汽电车、营运车辆等领域新能源更新替代,鼓励各市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出租车等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深入实施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等有关政策,将开展城市公交车辆全面电动化纳入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定期进行调度与督办,指导各市公交企业有序开展设备更新工作,进一步明确补贴标准和申报流程,助推新能源公交车的普及。到2026年,新增和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含网约车)新能源车辆占比分别达到100%、90%。持续提升新能源营运货车推广力度,推进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强化“山东‘鲁北绿链’零碳重载运输线路试点项目”等零碳道路运输线路试点示范作用。(厅城市交通处、运输管理处、科技教育处。各项落实措施均需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结合实际落实,以下不再重复列出)


二、探索智能网联汽车试点应用。根据《山东省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无人驾驶汽车运输应用试点工作指引(试行)》等文件,规范无人驾驶汽车在全省运输服务领域的应用,做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运输相关管理工作。支持推进烟台全场景无人驾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及青岛西海岸新区车路云一体化三类试点。坚持“统筹谋划、分步实施,充分利旧、示范引领”原则,围绕应用场景开放、产业生态培育等方面科学部署无人驾驶应用工作。加快推动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持续深化北斗规模化应用,探索隧道北斗导航信息服务模式,提升公众出行效率和安全。(厅科技教育处、公路处、水运处、运输管理处、城市交通处、国防交通处)


三、完善新能源车辆补能设施建设。推进光储充(换)一体化建设和新能源汽车绿电就地直充,逐步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大功率充电设施和充电停车位比例。持续推进物流枢纽、港口等交通场景下汽车新能源补能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能源应急保障能力,推动形成移动储能充电车、应急移动充电设施节假日常态化调配机制。按照部省统一部署要求,统筹推动零碳公路运输通道、大功率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交通场景虚拟电厂、新能源运输装备融资租赁、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创新。(厅公路处、水运处、运输管理处、科技教育处)


四、科学有序推进老旧车辆淘汰。严格落实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标准,聚焦营运货车等重点领域高排放老旧车辆,指导高排放老旧营运车辆有序淘汰。持续督促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排查,筛查淘汰车辆信息。优化政策宣传与便民服务,加强淘汰补贴、置换流程等政策解读。推动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财政等部门联动,制定并落实山东省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等淘汰激励政策,鼓励营运车主置换新能源或节能环保型车辆。(厅运输管理处)


五、优化完善汽车运输物流体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制定完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物流服务保障措施,优化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等相关产品的多元运输供给,推动加快港口、滚装码头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汽车运输海运保障能力。指导专业汽车运输企业加强供需信息对接,引导汽车运输企业积极与汽车企业通过交叉持股、成立合资公司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深入开展高质量合作。鼓励省内物流企业为中国品牌汽车企业建立关键零部件海外备件仓,进一步降低综合物流成本。(厅运输管理处、水运处)

来源:山东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