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月 28 日,山东省发改委就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公开征求意见,明确项目范围、电价与市场参与规则。文件界定新能源就近消纳项目,涵盖绿电直连、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等专线供电项目,要求与电网形成清晰物理与安全责任界面。项目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用网电量免缴系统备用费与输配电量电费,暂不参与功率因数考核;自发自用电量除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外暂免其他费用。项目须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上网电量按市场规则交易结算,用电需直接参与市场交易,不得由电网代理购电。
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函)》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推动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我委起草了《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进一步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函)》。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月28日至3月6日期间发送至邮箱cuike@shandong.cn,邮件主题请注明“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意见建议+单位/个人名称”。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电话:0531-51785718。
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25〕1192号文件明确新能源就近消纳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pdf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来源:山东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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