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碳市场运行中,碳排放配额的分配方式直接影响企业减排动力与市场公平性。基准线法与历史排放法作为当前主流的配额分配手段,虽均服务于 “总量控制下的排放管控” 目标,却在核算逻辑、适用场景与政策导向中存在显著差异。深入厘清二者的核心不同,是企业精准预判配额缺口、制定碳管理策略的关键,更是碳资产管理从业者必备的基础认知。
核心逻辑差异:“标杆导向” 与 “历史追溯” 的本质分野
两种方法的根本区别在于配额核算的核心依据不同。历史排放法是典型的 “追溯型” 分配逻辑,以企业自身过往的排放数据为核心基准,通过计算历史排放总量均值或单位产品排放强度均值,结合当年产量核定配额。例如某钢铁企业近三年年均排放 100 万吨二氧化碳,若采用历史总量下降法,当年配额可能为该均值乘以一定调节系数。这种方法本质是 “承认历史排放现状”,将企业过往排放水平转化为初始配额依据。
基准线法则属于 “标杆型” 分配逻辑,以行业内先进的排放水平为核心基准,通过 “当年实际产量 × 行业基准值 × 调节系数” 的公式核定配额。行业基准值通常选取该行业内能效领先企业的单位产品排放水平,如发电行业以 “每千瓦时发电量的碳排放基准” 为标准,产量越高且排放低于基准的企业,越容易获得配额盈余。这种方法本质是 “锚定行业最优实践”,用统一标杆引导企业向低碳标杆靠拢。
政策导向差异:“鼓励创新” 与 “平稳过渡” 的价值侧重
两种方法的政策意图存在明显分野,直接影响企业的减排激励机制。历史排放法的优势在于 “平稳性”,能减少碳市场对企业短期经营的冲击,尤其适合碳市场初期或数据基础薄弱的行业。但弊端也十分突出:高排放企业因历史排放基数大而获得更多配额,形成 “奖励排放大户” 的悖论;同时,提前开展减排的企业会因历史排放数据低导致配额减少,挫伤减排积极性,甚至引发企业虚报历史数据的逆向选择问题。
基准线法更能体现 “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的政策导向。能效高、排放低的企业可凭借低于基准值的排放水平获得超额配额,通过交易变现;而高排放企业则会面临配额缺口,需通过技术改造减排或购买配额履约。这种 “减排有收益、超标有成本” 的机制,能直接激发企业升级低碳技术的动力。但该方法对行业数据积累要求极高,需建立细分品类的基准值体系,操作复杂度与实施成本显著高于历史排放法。
适用场景差异:“行业成熟度” 与 “产品同质化” 的适配选择
两种方法的适用范围与行业特征高度相关。历史排放法因计算简单、对数据要求较低,更适合碳市场试点阶段、产品差异化大或数据基础薄弱的行业。例如部分化工细分领域,产品品类繁杂且生产工艺差异大,难以制定统一基准值,初期采用历史排放法可降低实施难度。
基准线法更适用于产品同质化高、数据积累充分且竞争充分的行业。我国全国碳市场首批纳入的发电行业,正是因 “发电量计量统一、排放数据规范” 的特点,成为首个全面采用基准线法的行业。钢铁、水泥等扩围行业随着数据体系完善,也逐步从历史排放法转向基准线法。对于新建企业或新项目,基准线法更具适用性 —— 这类企业无历史排放数据,采用 “产量 × 基准值” 的核算方式更为公平合理。
实践效果差异:“市场活力” 与 “操作成本” 的现实权衡
从市场运行效果看,基准线法更能激活碳市场流动性。由于企业减排成效直接转化为配额盈余,市场上的配额交易需求更真实,价格信号更能反映减排成本。而历史排放法下,企业配额与历史排放强绑定,交易活跃度较低,价格信号易失真。
但基准线法的实施门槛更高:需持续更新行业基准值以反映技术进步,需建立严格的产量核查机制防止虚报产量,还需针对不同细分品类制定差异化基准,操作成本远高于历史排放法。因此在实践中,部分地区会结合两种方法的优势,如对成熟品类采用基准线法,对小众品类采用历史排放法,实现 “公平与效率” 的平衡。
历史排放法是碳市场初期的 “过渡性选择”,以平稳落地为首要目标;基准线法是碳市场成熟阶段的 “主流方向”,以精准激励减排为核心目标。随着我国碳市场从试点走向成熟,配额分配正逐步从 “历史追溯” 转向 “标杆引领”,这一转变不仅考验政策设计能力,更对企业的碳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 唯有精准把握两种方法的差异与适用场景,才能在碳市场中实现合规与收益的双赢。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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