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行为,做好与本市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衔接,保障碳交易市场安全高效运行,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并于 2025 年 8 月 4 日至 9 月 3 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3 年发布的《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一直是上海碳交易配额登记管理的主要政策依据,涵盖登记簿、账户设立、配额登记管理、账户管理等内容。但随着本市试点碳市场的深化发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市场运行现状和实际工作需求,且依据最新修订的《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沪府令第 20 号)要求,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对《暂行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形成了此次的征求意见稿。本次修订对《暂行规定》的文件结构进行了系统优化,包括合并关联章节、新增必要章节、精简优化部分条款、理顺逻辑顺序等,使条文更简洁清晰,便于理解与执行,以更好地适配上海碳市场的发展需求。
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规范本市碳排放配额登记行为,做好与本市碳排放交易系统的相互衔接,保障本市碳排放交易市场安全高效运行,我局起草了《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此次公开征求征集的时间为2025年8月4日至9月3日。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
邮 编: 200003
电 话:(021)23115641
传 真:(021)63746019
电子邮箱: sh_greenhousegases@163.com
附件: 1.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上海市碳排放配额登记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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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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