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配额能够作为企业的质押物进行融资,这种融资模式在全球推动绿色发展的大背景下应运而生,是一种创新的绿色金融手段,为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渠道。
碳配额是政府分配给重点排放单位在规定时期内的碳排放额度,具有一定的市场价值。企业将其拥有的碳配额作为质物,向资金提供方(如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质押以获得贷款,到期通过还本付息解押,这便是碳配额质押融资的基本模式。早在 2014 年 9 月,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利用自有的碳排放配额,在无其他质押担保条件下,于碳金融市场获得了兴业银行 4000 万元的质押贷款,这成为国内首笔碳配额质押贷款业务。此后,随着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这种融资方式。例如,2023 年大连洁净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碳排放权质押,从兴业银行大连分行获得 1425 万元贷款,实现了大连地区碳排放权融资 “零” 的突破;2025 年,在人民银行黄冈市分行推动下,招商银行黄冈分行为湖北祥云 (集团)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放碳配额质押融资 690 万元,专项用于企业绿电购买,成功落地湖北地市州首笔碳配额质押融资业务 。
从政策层面来看,国家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政策和标准,为碳配额质押融资提供了政策支持。2024 年 4 月 15 日,广东省发布了全国首个碳配额抵质押融资指南地方标准,提出了包括贷款申请、抵质押物评估和贷款审批等在内的七个步骤的实施流程 。许多地方的操作指引文件对碳排放权质押贷款的价值评估、贷款期限、定价方式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在碳排放权的质押登记、质押物的管控和处置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初步厘清了业务流程,支持业务规范有序发展 。
碳配额质押融资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对于企业而言,能有效盘活碳配额资产,特别是对于那些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碳配额有盈余的企业,将原本闲置的碳配额转化为资金,降低了中小企业授信门槛,解决了担保难、融资难问题。深圳供电局通过碳配额质押获得 400 万贷款资金,探索出一条盘活电网企业碳资产的有效路径,将融资资金投放于电网减排项目建设,预期可实现碳配额盈余增加,进而扩大配额盈余融资规模,形成良性循环 。从宏观角度看,这种融资模式充分发挥了碳交易在金融资本和实体经济之间的联通作用,通过金融资源配置以及价格杠杆引导实体经济绿色发展,助力实现 “双碳” 目标。
然而,碳配额质押融资也面临一些挑战。在碳市场方面,我国碳市场还不够成熟,行业覆盖有待进一步扩大,全国碳市场目前仅将区域性碳市场的电力企业纳入,未来需逐步覆盖更多控排行业;交易规则不够完善,直接参与交易的主体现阶段仅纳入了控排企业,交易机制以线下大宗协议为主;交易品种相对单一,现阶段主要为碳配额和核证自愿减排量,且 CCER 存量有限,与全国碳配额相应的金融衍生品尚未发行 。法律规范层面,碳排放权的法律属性不清晰,质押登记缺少物权效力,目前只是参照《民法典》将其视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较为模糊;同时,缺乏统一的法规指导和操作规范,各地操作指引存在差异 。此外,碳排放权估值定价难度大,现有的价值评估方法在实际应用中均存在一定困难,监管风控体系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
碳配额作为企业质押物进行融资具有可行性,且已在实践中得到应用并取得一定成果,但要实现大规模推广和健康发展,还需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完善碳市场建设、健全法律规范、优化估值定价方法以及强化监管风控体系 。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