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与国家统计局近日联合发布了2021年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这一数据的发布对于我国电力行业的碳排放管理和环保政策制定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公告,本次发布的排放因子涵盖了三种口径,以满足不同层面的需求。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口径,即2021年全国、区域及省级电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这一口径下的因子反映了单位发电量(包括火电、水电、风电、核电、太阳能发电等各类电力类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指标不仅具有国内可比性,而且与国际标准接轨,有助于我国电力行业在国际舞台上展示减排成果。
其次,第二种口径的因子是在第一种口径的基础上,扣除了市场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电量。这意味着,在计算这一口径的排放因子时,我们仅考虑传统化石能源发电所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而非化石能源如风电、太阳能发电等则不计入其中。这一口径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了解化石能源发电对碳排放的贡献。
最后,第三种口径的因子则是针对单位化石能源电力发电量(即从火电中扣除生物质发电量)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这一口径下的因子能够更精细地反映化石能源发电过程中二氧化碳的排放情况,有助于我们制定更具针对性的减排措施。
综上所述,这三种口径的电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为我们提供了全面而丰富的数据支持,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电力行业的碳排放情况,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环保政策。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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