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自治区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及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完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对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燃料动力用能和原材料用能实行差别化的节能审查政策。这意味着项目原料用能和可再生能源消费将不纳入节能审查能耗强度影响评估,从而更好地保障低能耗强度项目用能需求,有效化解高能耗强度项目的影响。
通知还强调了强化新上项目能耗强度标杆引导的重要性,要求严把新上项目能效准入关,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同时,优化项目节能审查实施机制,增强节能审查政策实施的灵活性,合理保障高水平项目用能需求。此外,研究建立新上项目用能弹性保障机制,推动地方有效盘活沉淀的能耗指标,保持合理的冗余度,以适应项目建设投产进度和产能利用率等因素的变化。
该通知的发布将有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的节能减排工作向更高水平迈进,为全区和各盟市的“十四五”节能形势注入新的活力。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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