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改委依据《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琼发改规〔2025〕1 号),发布公告公开遴选 1 家机构,承担海南思可源 30 万吨 / 年生物能源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评审费用控制价 8 万元。该项目总投资 12 亿元,以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生产生物航煤,配套建设加氢、制氢、硫回收及罐区等公辅设施,年综合能耗当量值 5.08 万吨、等价值 6.26 万吨,碳排放总量 11.35 万吨。
申报单位须满足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完成工程咨询平台备案、无失信记录,项目团队人员资质、专业配置需达到公告明确要求。申报材料按规定顺序装订并加盖骑缝章,于 9 月 30 日 17:30 前报送纸质版 2 份及电子版。本次遴选采取综合评分,从单位资信、项目团队、报价、工作方案、评估业绩五个维度打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
遴选确定机构需对评审报告质量负责,若出现结论失实等问题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不良信用。公告同时公布项目联系及投诉电话,并附带报价单、服务合同模板等相关附件。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琼发改规〔2025〕1号)有关规定,我委拟公开遴选1家评审机构承担海南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节能报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海南思可源30万吨/年生物能源项目总投资12亿元,项目主要以酸化油、地沟油等废弃动植物油脂为原料,采用轻烃制氢、加氢精制、加氢异构、酸性气处理等工序技术,可灵活生产生物航煤等产品。项目主要建设1套30万吨/年生物航煤加氢装置、1套20000Nm /h轻烃制氢装置、1套硫回收联合装置。配套建设罐区、装卸设施、RTO炉、火炬设施,建设备品备件库/检维修车间、分析化验室、中心控制室、生产调度楼、门卫等公辅设施。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8万吨(当量值)、6.26万吨(等价值),碳排放总量为11.35万吨。
项目节能报告编制单位为海南环庆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以上咨询评审费用控制价为8万元。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列入公示名录的工程咨询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3年内未出现在节能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提出的节能评审、验收意见严重失实的情况。
6.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职称,具有参与节能评审、能效诊断、节能报告编制等工作业绩;技术、经济负责人具有项目相应关专业执业资格或高级职称。
7.评审团队成员根据分工由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评审专家、服务人员组成,其中评审专家所属专业应包含化工或热力等相关专业,服务人员应为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且具备中级(或相当)职称以上的员工。
(二)申报材料
按照下列顺序书装并加盖骑缝章:
1.封面。包括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
2.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的页码。
3.报价单。填写报价单(附件)。
4.授权委托。包括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章与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签章与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资信。包括营业执照、资信等级凭证(如无可不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凭证、供应商名称失信查询截屏(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项目团队成员身份证号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屏。
6.项目团队。列出团队成员姓名、专业领域、技术职称(执业资格)、在团队中的岗位(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经济负责人、评审专家、服务人员等),并按顺序提供每位成员的技术职称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关键页面复印件,服务人员应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团队中评审专家应实际参与本项目评审工作,最终评审报告附上评审专家个人评审意见表。成交供应商应保证实际参加评审的专家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一致,如确有困难无法一致,应提前书面征得我委主办处室同意。所调整专家人数不得超过投标文件中专家总数的2/5,调整后的专家职称、专业、数量不得低于投标文件的承诺专家要求。
7.工作业绩。近三年以来供应商参与节能评审、节能报告编制(需取得节能批复)、能效诊断等业绩证明材料。
8.服务方案。给出本项目的总体工作思路、评审方法、工作难点和措施、进度安排等方面内容。
9.承诺函。供应商针对本公告“申报条件”第1、4、5项及材料真实性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下午17时30分(邮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请提前电话告知),一式2份及电子版送至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01室(邮寄信封上需注明“生物能源节能评审”,邮编570204)。逾期不再受理。
(四)我委将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遴选评估服务单位。
(五)遴选确定的咨询机构要对审查报告质量及结论负责,一经发现存在结论失实、高估冒算、不符合国家规定等情况的,将按照《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审计厅海南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意见》(琼发改投资〔2017〕1845号)严肃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三、遴选评分标准
单位资信10分、项目团队40分、报价部分10分、工作方案10分,评估业绩30分。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8楼801办公室
联系人:汤先生,联系电话:0898-65329053
投诉电话:0898-65399890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9月24日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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