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怎么处罚?

发布时间:2023-10-31 14:19:46浏览次数:

重点排放单位虚报、瞒报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或者拒绝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义务的,由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由重点排放单位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测算其温室气体实际排放量,并将该排放量作为碳排放配额清缴的依据;对虚报、瞒报部分,等量核减其下一年度碳排放配额。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如何开发碳资产、有哪些类型及合作模式?

哪些项目可以开发转化为碳资产?

企业如何获取碳资产?

企业为什么要进行碳资产管理?

企业碳排放管理主要有哪些内容?

企业碳管理|如何高效开展科学碳目标设立?

企业如何建立碳管理体系?

欧盟CBAM政策实施在即,出口企业需提前准备碳足迹报告

更多碳市场最新最热资讯,请扫描下列二维码,关注“碳云管理中心”公众号。

碳资产管理师最后版.png


碳排放管理师最后2024.png


2024最后版.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