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如下:
根据《黔西南州能源局2026年度煤矿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执法计划》《黔西南州能源局2026年度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及煤炭洗选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执法计划》《黔西南州能源局2026年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新型储能安全监管行政检查执法计划》要求,现将2026年9月份能源安全监管执法检查计划安排如下:
一、2026年8月份计划完成情况
(一)煤矿方面:2026年8月,计划开展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检查6矿次,实际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6矿次;1-8月累计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52矿次。
(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及煤炭洗选方面:2026年8月,计划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1次,实际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1次;1-8月累计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9次。
(三)新能源方面:2026年8月,计划开展在建新能源项目安全监管执法检查1次,实际完成执法检查1次。1-8月累计完成计划内执法检查9次。
二、2026年9月份计划
(一)煤矿方面:2026年9月,计划开展煤矿安全执法检查7矿次。
(二)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及煤炭洗选方面:2026年9月,计划开展计划内执法检查1次。
(三)新能源方面:2026年9月,计划开展在建新能源项目安全监管执法检查1次。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安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省内外矿山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严格落实《贵州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6〕37号),压实企业宣贯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矿山企业反“三违”工作的通知》(矿安〔2026〕63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新任职“五职矿长”应知应做任务清单〉的通知》(矿安黔函〔2026〕156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 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加强矿山现场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安全管控工作的通知》(矿安黔〔2024〕49号)、《黔西南州能源局关于印发〈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开展规范作业行为建设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州能源字〔2026〕4号)等文件要求抓好落实,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2025版)规定开展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实测实量实名制”工作要求,严格落实《关于开展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的通知》(矿安〔2026〕83号)、《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整治补充工作方案〉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6〕49号),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隐蔽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重点工程不报备管理等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机电运输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架空乘人装置、单轨吊车、串车提升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黔函〔2026〕167号)要求,强化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三大系统”安全管理的通知》(矿安黔函〔2026〕166号)要求,加强“三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维护管理。
(四)从严抓实瓦斯治理。指导县(市)能源局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印发〈井巷揭煤八步工作流程〉的通知》(矿安黔〔2026〕12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煤矿瓦斯治理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6〕34号)等文件要求,推动煤矿深化瓦斯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完善制度体系、风险管控及现场防治措施,补齐瓦斯治理短板,严格落实瓦斯超限撤人处置制度,从源头防控瓦斯事故风险。
(五)压实顶板管理全链条责任。严格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矿山顶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矿安〔2026〕65号)、《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6〕3号)、《省能源局关于推广使用煤矿敲帮问顶专用工具的通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贵州省能源局关于压实煤矿顶板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的通知》(矿安黔〔2025〕17号)、《州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顶板管理的工作提示》的要求,督促指导煤矿开展好顶板隐患自查自改、风险管控、责任压实及培训相关工作,压实煤矿顶板管理“一件事”全链条责任,不断提高矿井顶板管理水平。
(六)抓好汛期收尾及应急处置。督促煤矿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矿山防汛安全工作的通知》(矿安〔2026〕67号)、《省能源局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关于做好2026年煤矿“雨季三防”工作的通知》(黔能源煤安〔2026〕24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煤矿突发情况紧急撤人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矿安黔〔2026〕22号)等工作要求,严格执行险情紧急撤人规定,切实加强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七)统筹做好非煤能源领域安全监管。聚焦光伏、风电、油气输送等非煤能源领域,紧盯动火、高处、有限空间等高风险作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设备巡检力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来源:黔西南州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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