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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 + 蓝碳金融 + 绿色石化 浙江构建海洋低碳产业发展体系

发布时间:2026-07-17 20:01:12浏览次数:

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 “十五五” 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浙政办发〔2026〕19 号),立足省内丰富海洋资源禀赋,以建设海洋强省为核心目标划定发展蓝图,规划实施周期覆盖 2026 至 2030 年,并对 2035 年长远发展作出前瞻布局。

针对蓝碳产业发展,文件明确系统推进海洋碳汇培育工作,搭建完整的资源摸底、动态监测与量化核算体系,落地蓝碳岛屿、现代化海洋牧场重点工程,依托数字化手段贯穿碳汇开发、运营、交易全流程,打造本土特色海洋碳汇交易载体。同步创新蓝碳金融业态,推出适配海洋碳汇的特色金融产品,搭建投融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市场主体参与蓝碳开发的资金风险。

海洋清洁能源板块布局清晰,全省将落地金风科技零碳总部、洞头风电零碳产业园等标杆项目,集中在洞头、瑞安、平阳、苍南布局海上风电集群,加快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建设。同步延伸光伏、海上氢能产业链,合力打造环杭州湾氢走廊,构建多元化海洋清洁能源供给体系。

临港工业转型升级任务明确,绿色石化产业推行 “减油增化” 转型路线,深挖绿氢制备甲醇、芳烃等高端化工产品路径,推动化工园区智能低碳改造。规划设定 2030 年宁波 — 舟山国家级石化基地产值达 1.2 万亿元,培育 7 个千亿级化工园区;船舶行业依托绿色修船国际认证试点,将舟山打造为全球领先绿色船舶修造基地。

规划同步强化陆海统筹生态治理,全面推广 “蓝色循环” 海洋塑料废弃物处置模式,督促临港石化、海洋装备制造等高耗能行业实施节能降碳改造。一边做大临港石化产业规模,一边严控污染物排放,双重导向将持续释放环保设备、清洁生产、污染治理相关市场空间,助力浙江海洋经济实现产业扩容与生态保护协同并进。

具体如下:

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洋强国建设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浙江海洋资源优势,高质量建设海洋强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展望至2035年。

一、发展基础

(一)发展成效

“十四五”期间,各地各部门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海洋强省建设,海洋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2025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28万亿元,占全省GDP比重13.5%左右,总量居全国第四。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临港石化产值突破1.2万亿元,全省船舶修理产值、国内捕捞和远洋渔业规模均位居全国第一;拥有海洋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4家,海洋领域全职在浙院士12名。海洋开放合作水平稳步提升,宁波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连续17年位居全球第一,集装箱吞吐量连续8年位居全球第三;全国率先开通中欧北极航线,宁波舟山“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跃升至全球第七,全国首个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落地我省,宁波舟山港跃升为全球第四、全国第一大船舶加油港。海洋绿色安全发展成效突出,“十四五”全省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均值较“十三五”均值提升19.9个百分点,岸线修复163千米;“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模式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在全国率先开展存量建设用海盘活更新。

(二)形势分析

“十五五”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形势复杂多变,深海、生物等领域技术不断突破,人工智能、绿色能源等新兴领域蕴含巨大潜力,国家高度重视海洋强国建设,政策红利持续释放,省委“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加快建设海洋强省”,海洋经济成为我省高质量发展强劲引擎。我省海洋经济发展在深度融入全球化的进程中,也面临新的“成长的烦恼”,部分领域海洋科技创新能力不够强,一些领域海洋产业能级还不够高,部分海洋产业新旧动能转换和高端化进展较慢;海洋高端港航服务能力不够强,产业规模不大;海洋现代化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仍需持续深化,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的深度不够,海洋数字化治理能力亟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精神,深入践行“八八战略”,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132”总体工作部署,更加注重创新驱动、高效协同、产业更新、人海和谐、合作共赢,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成为经略海洋的先行者、海洋强国建设的排头兵。

(二)发展目标

到2030年,海洋经济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取得丰硕成果,海洋经济对全省经济贡献度显著提升,陆海联动协同力、海洋科创驱动力、现代产业带动力、港口开放辐射力、综合治理能力全面增强,基本建成海洋强省。

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成。海洋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效显著,打造1个万亿级、5个千亿级、一批百亿级海洋特色重点产业链群。海洋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加速发展,涌现出一批“+海洋”产业发展新模式,培育壮大一批百亿级海洋新兴产业链群,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

海洋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显著增强。深入推进海洋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海洋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突破,形成一批“人工智能+海洋”应用场景。

海洋开放合作圈层全面扩大。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港口营商环境。进一步发挥宁波舟山港在做强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战略枢纽作用,宁波舟山在“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保六争五,保税船燃加注规模进入全球前三。

海洋生态绿色治理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参与全球海洋合作,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提升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加强海洋法治能力建设。

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海洋经济发达、海洋创新强劲、海洋开放互通、海洋治理现代化的海洋强省。

浙江省“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主要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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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空间格局

聚焦“一湾”引领。高水平推进环杭州湾经济区建设,协同象山港、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温州湾,加强六大海湾整体规划,统筹谋划新一轮海湾发展战略。

强化“双核”驱动。做强杭州海洋科技创新之核,引导科研成果向甬舟加速落地,协同打造带动全省、服务全国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做大甬舟现代海洋产业之核,以高水平对外开放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推进临港石化、高端船舶修造、港航服务业等产业集聚发展。

加快“三域”协同。深化滨海陆域一体化联动,以环杭州湾产业带和沿海产业带为支撑,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产业集群;深入推进义甬舟开放大通道及西延建设,加快推进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谋划湖嘉向海通道建设。提速近岸海域海岛组群开发,统筹近岸海域及海岛资源,建设大宗商品加工基地,科学布局一批海洋产业特色功能岛。拓展深远海海域新空间,稳步推进深远海风电等远海新兴产业发展,前瞻探索海底洞库等海底空间利用,系统推进深远海空间立体化开发。

推进“多点”联动。深化宁波、温州等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建强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和高能级科创平台,加快推进沿海重点连片区域开发利用,强化内陆物流枢纽建设,支持洞头、嵊泗等海岛县发挥海洋资源禀赋,加快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极、打造海岛共富实践样板。

三、提升海洋科技自立自强能力

(一)做强海洋科创平台主体

1.构建高能级科创平台体系。高水平建设涉海全国及全省重点实验室,加快推进自然资源部海洋空间资源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舟山)、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谋划推进深海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宁波中心、深海采矿试验场、海洋关键材料原位动态可视化综合研究设施、深海装备服役能力整机测试装置、国家级海洋生物医药资源库等平台建设。依托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建设面向深海资源探测与开发的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2.加强涉海科技企业培育。健全涉海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加大海洋专精特新、高新技术企业引育力度。支持链主企业联动上下游、科研机构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高校+平台+企业+产业链”结对合作。鼓励新技术新产品“上岛下海”,扩大海洋领域应用。

3.搭建高效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加快重大试验验证平台建设,谋划推进中国风资源高效开发利用中试平台等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集聚,积极承接国家重大海洋工程和科技专项测试任务,提升国家海洋油气资源开发装备、大宗商品储运等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能力。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专业中介机构。推进海洋数据知识产权创新运用。加强海洋产业领域质量基础设施服务平台建设。

专栏1 国家级海洋科创平台建设

打造浙江大学海洋精准感知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洋二所卫星海洋环境监测预警全国重点实验室、海洋二所海底科学与划界全国重点实验室、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等涉海全国重点实验室。打造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舟山)、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等海洋科创平台。

(二)强化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

1.加快海洋清洁能源技术革新。集中攻克深远海大容量海上风电机组设计制造及海上能源转化—储存—输送等关键技术,推进海上制储氢氨醇平台和海上能源岛建设技术攻关,持续推动潮流能、波浪能等技术研发与产业化应用。发展海上风电场一体化智能运维。

2.强化海洋新材料技术研发。加大海洋防护新材料、特种功能材料、工程材料等技术研发力度,重点突破深远海电缆超高压绝缘材料技术研发和国产化替代应用,持续推进长效防腐、耐压密封、轻量柔性等一批海洋材料技术攻关。

3.加强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攻关。加快突破双燃料及可再生能源动力船、海洋新能源开发等新型海洋工程装备核心技术,推进智能船舶设计、船舶减阻增效、船舶建造精度控制、无人智能船舶等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海事、应急等技术研发和装备升级。

4.加速海洋生物医药技术创新和应用。加大活性物质筛选发现、成药性评价与高效合成等领域技术攻关,推进抗菌、抗病毒、抗肿瘤等创新药物研发,加快医用功能材料、功能性食品、生物制品等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对海洋食品成分的研究和食品加工新技术应用,开发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特膳食品、休闲食品等新产品。

5.前瞻布局深海科技领域。重点攻关海洋精准感知、智能装备、关键材料、海洋大模型等核心技术,突破深海机器人动力部件、微机电系统(MEMS)器件等关键环节,推进多金属结核资源勘探、深海高速率通信导航、高分辨成像与智能系统集成等前沿技术布局。

6.加快海洋领域人工智能技术攻关。重点攻关渔船渔港智能管控、深远海智能养殖、港口智能作业及巡检、海洋生物医药智能研发、海上新能源智能运维、海洋数据智能应用等核心技术,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全面赋能海洋装备,聚焦智能低空飞行器、海产加工装备等关键产品,加速技术研发与产业化进程。

专栏2 “人工智能+海洋”的应用场景

1.“人工智能+渔船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包括渔船风险智能识别与预警、渔船防碰撞智能辅助驾驶应用、船员防疲劳驾驶智能管理、船员智能识别管理、“三无”渔船智能识别等重点任务。

2.“人工智能+大黄鱼养殖”提质行动。包括大黄鱼“智能育种”、深远海“智能养殖”、养殖全周期“病害智防”、产品品质“智能质控”等重点任务。

3.“人工智能+港口运营”升级行动。包括提升数字化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口岸通关智能化、完善智能作业和智慧管控体系等重点任务。

4.“人工智能+海洋新兴产业”和“人工智能+海洋未来产业”赋能行动。包括海洋生物医药智能研发、海洋新材料智能研发、海洋智能装备研发、海上新能源智能运维、海洋数据智能应用、深海智能科技产业探索等重点任务。

(三)提升海洋学科建设和人才发展水平

1.涉海高等院校与学科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聚焦海洋未来技术,建设海洋领域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高质量建设浙江大学海洋学院、浙江海洋大学、海洋二所、浙江省海洋科学院等涉海高校和科研机构。推动省内高等院校研究增设涉海类学位点。支持有关高校通过自主设置二级学科或交叉学科等方式,建强海洋领域优势学科。

2.海洋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围绕国家“蓝色人才”专项计划,实施“东海人才”工程,加强省级以上人才政策的集成运用,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制定海洋领域人才引育的支持举措,建立海洋领域人才库。支持涉海优势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采取全职引进、柔性聘用、项目合作等多种方式,持续壮大海洋高端人才队伍规模。

3.涉海职业教育与工匠打造。推动全省涉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引导开展面向实践应用的课程改革,鼓励涉海企业深度参与教学实训。加强培育海洋产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加大水下智能、无人装备操作人才的培养力度,创新优化“订单式”“基地化”专业技能人才融合培育模式。探索实践海洋经济领域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

4.海洋人才发展机制创新。推进海洋人才评价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畅通人才流动渠道,支持人才在涉海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间合理流动。探索构建海洋经济领域专业性人力资源服务体系、产业体系。

四、构建现代化海洋产业体系

(一)优化提升五大海洋传统产业

1.现代海洋渔业。推进深远海养殖,做强水产种业,打造大黄鱼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青蟹、贝类、日本对虾等本土水产优势品种种苗繁育工作。推进陆基工厂化养殖,支持探索“咸淡冲”养殖新赛道,发展南极磷虾产业。持续巩固远洋捕捞基础,建强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谋划建设舟山现代化远洋渔业母港。做大优质蛋白加工产业,打造高端水产品加工产业链。强化渔业品牌建设,推进地理标志保护工程,打造“浙江海鲜”高端品牌形象。到2030年,建成5个现代海上牧场综合体和5个深远海养殖园区,打造现代化金枪鱼加工出口基地。

2.临港绿色石化。深入推进“减油增化”,构建临港绿色石化全产业链体系,依托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统筹海岛资源,延伸大宗商品精深加工链条,推动绿色石化产业向高端石化产品、化工新材料、化工新能源等中下游产业延伸发展,拓展绿氢制甲醇、芳烃、有机碳酸酯等高值化利用路径。推动临港化工园区绿色化、智能化升级建设。到2030年,宁波-舟山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协同发展水平大幅提升,产值达到12000亿元,炼油产能9000万吨/年、乙烯产能800万吨/年,建成7个千亿规模化工园区。

3.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坚持修造并举,推动造船产业做大做新、修船产业提档升级,推进绿色修船国际认证试点,支持舟山加快建设世界级绿色船修基地、台州打造特种船舶制造基地。推进清洁能源动力船舶、智能化船舶等新型产品研发制造。加快船舶核心配套自主化进程。推动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提质增效,提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集成及总装能力。加快发展矿石及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拓展优特钢加工制造。到2030年,舟山基本建成国家船舶产业示范基地,全省船舶工业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造船完工量‌、‌新接订单量‌和‌手持订单量全国占比均维持在10%左右。

4.港航物流服务业。发展海洋运输业,支持航运企业提升运力规模、拓展远洋干线,培育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海运龙头企业,推动海洋运输船队向大型化、专业化、现代化方向发展。加快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市场经营主体,提升船舶供应、船舶交易、海事服务、船舶金融、保险理赔等服务水平,促进航运服务产业上下游企业集聚,培育高能级航运服务集聚区,推动以海上丝路指数为标的的航运指数期货品种上市,培育航运金融新业态。支持企业拓展海外仓、港航物流等服务。到2030年,建成以宁波舟山港为核心的国际特色航运服务枢纽,形成全省首个营收规模超1000亿元集聚区,航运服务业总营收规模超4400亿元,航运金融与保险机构服务能力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5.海洋文化和旅游业。深入开发海洋旅游和文化资源,加强海洋历史遗存保护修复,打造甬舟海洋文化遗产群落,全方位推动海洋文化繁荣,打造一批海洋特色文化地标和旅游目的地。高水平建设浙江千里滨海1号生态文旅廊道,系统推进十大海岛公园2.0建设,鼓励开展跨县域海上“跳岛游”项目。构建以舟山为重点,宁波、温州、台州等为节点的沿海邮轮港口群,积极拓展国内沿海及国际邮轮航线。到2030年,滨海旅游年接待游客总数达到8亿人次。

(二)培育壮大三大海洋新兴产业

1.海洋清洁能源。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发展,稳步推进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和风电场建设。探索“风电+海洋牧场”“风电+氢能制备”等融合发展,开展“潮流能+风电”融合开发试点。加快沿海核电发展,推进潮流能、波浪能规模化开发和装备产业发展,推动“风光”“风波”同场发展。到2030年,力争海洋新能源及其装备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海洋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水平位居全国前列。

2.海洋新材料。聚焦高端化工新材料、海洋功能型材料、海洋合金材料等方向,重点发展高性能密封材料、防腐防污耐高压材料等新材料,推动关键材料自主供给、先进制品产业集聚发展。到2030年,海洋新材料关键技术取得显著突破,形成一批具有浙江辨识度的海洋新材料产业链。

3.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深化海洋生物医药与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集中攻关海洋原创新药和功能制品,加快推动海洋生物制品高值化开发,延伸发展功能食品、保健制品等多元化产品体系。到2030年,建成全国海洋生物医药产业研发制造中心。

(三)前瞻布局海洋未来产业

1.海洋电子信息。构建关键器件供给体系,提升电子元件、信号处理模块等制造能力。持续攻关长续航动力系统、高速协同通信等核心技术,推动电源、电机、声呐、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性能升级与适配能力提升。依据人工智能赋能产业技术研发,拓展多元化应用场景。到2030年,建成海洋电子信息产业高地,打造一批标志性应用场景。

2.深海采矿及装备。谋划国家深海采矿试验场等建设,发展深海无人智能勘探、深海具身智能运维机器人、超深水兆瓦级动力电缆、矿物垂直提升特种管道、海底长驻留智能监测等核心装备,前瞻布局深海采矿产业链。到2030年,初步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的深海矿产资源开发技术和装备体系。

3.海洋空天装备及服务。发展服务海洋产业的低空飞行器、卫星等高端装备,打造集研发、制造、总装、测试、检测于一体的空天高端装备产业链。强化卫星运营和数据应用服务融合发展,系统推进空天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到2030年,从空天装备研制、运载火箭发射到数据应用的全产业链生态持续完善,打造全国领先的海洋空天经济产业高地。

4.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提升海水淡化装备系统在市政供水、工业领域用水、海岛及船舶用水等场景下的适应性与集成化水平,拓展海水淡化综合应用领域。实现浓盐水中锂、镁、溴等战略性矿产资源提取的工艺突破。到2030年,海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应用场景持续拓宽。

5.海洋循环经济。推进海洋废弃塑料循环化利用,提升海洋塑料杂质吸附工艺水平,加快构建“蓝色循环”经济发展体系。研制应用智能化、绿色化拆船装备,推动涉海再生金属回收技术创新与设备升级。到2030年,建成国际领先的海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体系,形成海洋循环经济产业链群。

专栏3 构建特色鲜明的海洋重点产业链群

1.打造1个万亿级海洋特色重点产业链群

油气全产业链。加快建设集原油进口、仓储物流、炼化加工、现货交易、金融结算于一体的油气全产业链体系,推动炼化向高端化工新材料延伸、贸易向现货与期货联动拓展。

2.打造5个千亿级海洋特色重点产业链群

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链。加快构建涵盖资源勘查、装备制造、海上施工、多能互补、运维服务、绿电消纳等环节的海洋清洁能源全产业链体系。

现代海洋渔业产业链。加快构建涵盖优质种业、现代化养殖、远洋捕捞、蛋白加工、冷链物流、品牌营销等环节的现代海洋渔业全产业链体系,重点推进深远海养殖规模化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引领力的海洋渔业产业链群。

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链。加快构建涵盖研发设计、整船建造、核心配套、智能修造、运维服务、绿色拆解等环节的船舶制造与海洋工程装备全产业链体系。

海洋文化和旅游产业链。发展海岛旅游、滨海体育、度假康养,延伸拓展邮轮、游艇、海钓、海洋运动等新业态,加快构建涵盖文化研究、资源开发、景区运营、装备制造、业态培育、品牌营销等环节的海洋文化和旅游全产业链体系。

港航物流服务产业链。发展海洋运输业,加快构建涵盖港口作业、航运服务、金融保险、海事服务、智慧物流、交易结算、信息咨询等环节的港航物流服务全产业链体系。

3.打造一批百亿级海洋特色重点产业链群

重点培育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海洋新材料、海洋电子信息、深海采矿及装备、海洋空天装备及服务等一批百亿级产业群,打造海洋特色重点产业链群体系。

五、建成世界一流强港

(一)深化海洋港口布局

1.加快建设国际枢纽海港。高站位谋划宁波舟山港国际枢纽海港建设,打造国家重要战略物资物流通道和国际供应链服务的重要节点。强化国内外战略合作,多层面、多形式有序拓展国内外港口业务,增强浙江海港核心竞争力、聚合支撑力、辐射带动力。

2.打造北翼嘉兴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港。强化乍浦港区、独山港区海河联运能力提升,完善公铁水空多式联运体系,畅通三层集装箱海河联运内河航道网,提升宁波舟山港在浙北杭嘉湖地区箱源吸引力度。

3.打造南翼近洋航运中心。围绕温州状元岙、乐清湾、台州大麦屿等3个港区,谋划建设近洋航运中心,推进浙南地区集装箱“陆走水”运输,重点拓展以东南亚为主的海上通道,强化义乌、永康至温州、台州海铁联运,加强与台湾地区经贸交流,推动浙南地区高水平开放和高质量发展。

(二)健全现代港航基础设施体系

1.建设现代化港航基础设施。加快建设穿山、梅山、北仑—大榭、金塘、六横等5个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提升油气、煤炭、矿石等3大亿吨级大宗散货泊位群能力,推进宁波舟山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六横佛渡集装箱码头、液化天然气(LNG)加注母港、状元岙三期、乐清湾A区二期、大麦屿港务二期等一批重大港口基础设施建设。

2.构建功能完善的港口集疏运体系。扩能宁波舟山港条帚门航道、台州港健跳港区进港航道等主通道,提升货物吞吐能力。完善大型船舶进出港动态调度机制,加强航道、锚地等通航资源精细化管理,提升港口船舶通航效率与安全水平。建设陆海兼备、江海相连的交通网络,统筹推进疏港铁路、公路、管道、危化品储运通道等建设,建成海铁联运集疏运网络工程。推动北极东北航道常态化规模化商业利用,建设北极航线枢纽港。统筹优化综合保税区、集装箱拼箱基地、前置仓、港外集装箱堆场、集装箱卡车停车场等布局与运营管理。

3.加快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港航发展。建成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金塘港区、鼠浪湖作业区等智慧码头,推动智慧码头集群式发展。探索“人工智能+多港区”、港口群协作新模式,实现从“单港高效”向“群港协同”转变。深化“四港联动”发展,打造区域物流供应链整合运营商。提质扩面“浙江e港通”。建设港口岸电设施,完善绿色新型船用燃料加注站布局,推进新能源车船应用。构建绿色船用燃料加注标准和管理体系,打造宁波舟山全球保税船燃加注中心。

(三)提升港口营商环境能级

1.优化港口营商环境。深化世界一流强港改革,打造“服务最优、成本最低、效率最高”港口营商环境。优化国内外航运网络,创新物流模式,提升港口服务水平。推动港口和物流领域市场治理改革,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深入推进“公转水”“公转铁”,推广“集装箱海运准点降本”计划,促进物流降本提质增效。支持无人机配送服务等规范有序发展。持续推动一站式外贸服务数智化提升,促进各类外贸要素便利化流动,加快外贸业态创新发展。深化口岸监管改革,完善港口作业和通航环境,全面提升货物进出口效率。

专栏4 世界一流强港重大建设项目

1.港口码头类项目。主要包括宁波舟山港六横港区佛渡作业区集装箱码头工程、金塘原油储运基地码头工程、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上岙集装箱码头工程、小洋山北集装箱码头工程、温州港状元岙港区三期工程、温州港乐清湾港区A区二期工程、台州港头门港区三期工程、台州港大麦屿港务二期项目等。

2.航道锚地类项目。主要包括宁波舟山港六横南航道工程、台州港健跳港区进港航道一期工程、象山港5万吨级进港主航道一期工程、温州港舥艚作业区一期工程进港航道工程等。

3.集疏运项目。主要包括新建宁波至舟山铁路、台州南至大麦屿铁路、沿海高铁甬台温段项目、金台高铁、金温货线扩能改造工程、北仑支线复线及相关工程、梅山铁路专用线、宁波舟山港六横公路大桥项目二期工程、沪舟公路通道(岱山至大洋山段)、甬舟高速公路复线、甬金衢上高速公路、351国道临海白沙至头门岛疏港公路二期工程、G1523甬莞高速公路洞头支线、鹿城西部多式联运枢纽疏港公路工程、G4013扬州至乐清高速温州永嘉至乐清段工程等。

六、加强海洋经济开放合作

(一)拓展国际海洋经济合作

1.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海洋领域的投资、贸易、资源开发等合作,完善国际贸易通道,支持企业通过投资、并购、共建等方式进行港口布局。加快海外物流节点布局,系统构建“前置仓+海外仓”协同联动的全程物流供应链体系。到2030年,累计拓展宁波舟山港海外物流节点17个、国际航线超260条、海运快线30条。

2.拓展国际涉海经贸合作。深入推进中国—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支持温州、嘉兴、绍兴、台州、义乌创建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高质量举办海丝港口合作论坛。高水平建设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全面提升大宗商品资源配置能力。建成金属、油气、粮食等大宗商品产业链条产品期货交割集散地。支持开发远洋渔业资源,建立跨国渔业合作基地,推动远洋渔业企业在海外设立远洋渔业基地和加工中心。

(二)深化国内海洋经济合作

1.融入长三角区域海洋经济一体化发展。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强化长三角区域在港航物流、高端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的协同联动,建设长三角世界级港口群、高端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综合产业集群。高效推进沪甬跨海通道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速沪舟甬跨海通道前期工作,深化洋山区域合作开发,加快推进小洋北集装箱码头、上海液化天然气(LNG)站线扩建等重大项目。

2.深化与长江经济带等区域合作。发展多式联运,提升海铁联运、江海联运、海河联运一体化水平,畅通国内大循环,拓展沿江、沿铁、沿河市场。

3.加强与其他区域海洋经济合作。加强与沿海和其他内陆省份合作,促进海洋产业跨区域协作,强化海洋科技协同创新。推动浙琼合作,共享自贸港政策红利。

(三)加强陆海高效协同

1.加快港产城融合发展。健全海洋产业协同发展机制,优化重要海洋产业平台、科创平台布局。加强港产城整体规划,统筹推进空间优化、资源整合与功能集聚,发展临港产业,促进产业链、供应链、物流链深度融合。

2.深入推进山海协作。加强本省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经济联系,支持将内河沿线山区县作为陆海联动的战略节点,构建内畅外联、高效便捷的海陆互通体系。深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鼓励省内经济强县、国资国企到洞头、嵊泗等海岛县参与共建“发展飞地”,引导产业链向海岛县延伸。

七、健全海洋现代化治理能力

(一)提升海洋现代化治理水平

1.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积极参与联合国海洋十年大科学计划,加强与国际涉海机构的深度合作。推动与金砖国家开展海洋科技合作。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及规则制定,支持企业和科研院所参与国际标准制定。

2.切实提升现代海洋数字治理能力。推进“智慧海洋”建设,开展海洋资源环境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推动构建智慧海洋数据体系和要素市场。强化海洋数据的汇聚整合、规范存储、治理维护与安全管理,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机制建设,建立健全海洋数据有序共享与开发利用的制度体系。协调推进海洋信息通信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海洋经济数字化发展基础。

3.健全完善海洋法规和制度保障体系。推动落实《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完善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保障机制。优化海域使用权市场交易机制。健全海洋经济管理职责体系,推动海洋法治宣传、海事海商法律服务和涉海纠纷仲裁、调解等制度常态化运行。

(二)筑牢海洋安全硬支撑

1.加强海上安全生产管理。全面落实海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责任与监管责任,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同管理机制,加强海上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高风险作业区域安全管控,推进海上应急救援平台、值守系统和联动机制建设。持续推进“商渔共治”工作,强化渔船全域全量管理。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和渔港监督管理投入,促进渔港规范化发展。

2.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力度。健全跨部门海上执法联动机制,推动实现海警、公安以及海事、海洋综合行政执法等多元力量协同联动。针对海钓船艇管理等执法实践难题,加快完善相关法规标准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跨部门执法协作机制。

3.提升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打造“空天地海”全域联动的一体化海洋观监测网络体系。强化深远海应急救援装备配置,推进无人机、无人船等应急救援装备应用。加快推进海塘安澜千亿工程建设,完善沿海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和风暴潮预警系统。加快海洋灾害观测预警体系建设,推动海洋气象水文监测设施共建共享,推进东海国家气候观象台建设,构建“分级响应、精准推送”的风险预警发布机制,科学合理布局海洋灾害风险应急防控空间和设施。

(三)夯实海洋绿色发展底蕴

1.联动治理陆海污染。深入实施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推进蓝色海湾、美丽岸滩、美丽海湾、和美海岛建设行动,强化海岛整体保护。以杭州湾、象山港、三门湾、乐清湾为重点,着力提升河口—海湾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推广“蓝色循环”模式。严格港口码头、海水养殖区域生态环境监管,加强船舶油污水收集、海上垃圾到岸回收,因地制宜实施“海上环卫”机制。

2.推进生态海岸带建设。支持各地建设贯通北起平湖金丝娘桥,南至苍南霞关渔港的生态海岸带工程,加快建设嘉兴海宁海盐段、杭州钱塘新区段、宁波前湾新区段、温州168黄金海岸线等4条生态海岸带先行段,推进台州1号公路建设,有序向福建、上海等地区延伸拓展,建设联通华东沿海地区的最美风情海岸线。

3.推动海洋碳汇发展。推动重点行业低碳改造,培育建设一批临港制造业绿色低碳工业园区。探索开展海洋碳汇核算,健全海洋碳汇资源本底调查、监测计量和核算机制。实施一批蓝碳岛屿和现代海洋牧场建设工程,推动数字技术深度嵌入海洋碳汇开发利用全链条,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碳汇交易平台。

八、保障措施

(一)完善海洋经济体制机制

全面加强对海洋强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建立重大项目调度、重点指标分析、重点工作监测、重点问题督办机制,建立上下联动、高效协同、一抓到底的任务落实机制,聚焦国家战略需求与前沿领域,组织编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深海工程与深海科技发展行动方案。各有关设区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海洋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力度,紧盯攻坚目标,明确节点举措,按职责分工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各沿海设区市、县(市、区)在本规划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落实推进。

专栏5 “十五五”海洋经济发展重大改革举措

深化海洋强省建设统筹协调机制、海洋领域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世界一流强港、海域资源配置与用海审批机制、海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海洋经济投融资模式、海洋经济统计核算体系、海洋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等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二)增强重大要素保障能力

强化海洋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用海保障,健全重大项目用海需求统筹机制,加强用地用海用岛审批协调联动,深化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推行海洋资源市场化配置,开展高效用海试点。实行无居民海岛分类管理,稳妥推进无居民海岛已有用岛活动处置。探索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完善自然岸线占用与修复平衡制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带动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发展海洋经济。支持海洋金融产品创新,加大绿色金融和科技金融支持,探索开发各类海洋保险产品及蓝碳相关金融产品。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优化海洋产业投融资对接服务,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三)强化规划实施监督评估

建立规划任务落实情况督促指导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绩效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宣传,推进规划实施信息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促进规划有效实施。完善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涉海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定期会商机制。深化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推动长效治理。

附件:设区市专篇

附件

设区市专篇

一、杭州市

(一)发展定位

锚定省委、省政府赋予杭州“全国重要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的定位,到2030年,力争建成面向世界、引领未来、服务全国、带动全省的海洋科技创新策源地,切实提升海洋原始创新攻关能力、“人工智能+海洋”融合创新能力、海洋成果转化承载能力、海洋优质人才吸引能力。

(二)总体目标

坚持科技兴海战略,以发展海洋新质生产力为主攻方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到2030年,新增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2家以上,新增海洋领域国家级科创平台1家以上,攻关一批前沿共性关键技术,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涉海创新企业和高层次领军人才,形成创新要素集聚、创新创业活跃、科技贡献突出的海洋创新生态圈。

(三)重点任务

1.抓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支持海洋二所争创全国重点实验室,推动西湖、良渚等省实验室强化涉海研究,支持浙江大学建设涉海“双一流”学科,引进培育高端海洋人才。推进之江实验室、湘湖实验室、浙大杭州国际科创中心涉海创新能力与关键技术平台建设,加速国家超重力离心模拟装置等重大设施建设。

2.抓“人工智能+海洋”深度融合。支持在人工智能、水下智能装备、海洋空间信息、海洋大数据、智能感知与无人系统等领域的优势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推动以水下机器人为代表的海洋装备智能化发展。加快海洋资源环境行业可信数据空间建设,实现海洋数据全流程管控与高效互通。依托沧渊(OceanGPT)大模型,提升海洋数据处理与价值密度,协同浙江大学海洋精准感知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增强数据捕捉能力。

3.抓涉海企业梯度培育。推动涉海企业向专精特新转型,加大瞪羚、独角兽企业引育。依托海洋科技产业园打造综合空间,提供全周期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4.抓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依托之江实验室、西湖大学等载体,构建“众创空间—特色产业园”孵化链条。探索设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建设海洋概念验证平台和中试基地。发挥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及全国首个成果转化大模型效能,加速海洋新技术、新产品落地。

5.抓区域开放合作发展。发挥金砖国家深海资源国际研究中心作用,开展深海领域技术转移与合作。建设海外技术基地。吸引国际高端海洋企业、研发机构落地。加强与甬舟跨区域创新合作,联合申报国家级海洋技术创新中心,促进创新要素高效流动。

(四)重大平台

突出陆海联动、全域创新,构建“两核引领、多点协同”平台布局体系。强化滨江区、余杭区核心创新策源功能,其中滨江区重点建强白马湖实验室和极弱磁大科学装置两大核心科创平台,协同打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创新研究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滨江创新中心等多个创新载体。余杭区重点建设浙江海洋科技创新园(余杭),建设一批优质海洋科研实验室和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推进西湖区、萧山区、钱塘区协同发展,围绕海洋生物医药与健康、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海洋新能源四大产业,做强海洋制造业平台,培育形成全省重要的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二、宁波市

(一)发展定位

深入贯彻落实海洋强国、海洋强省战略,优化“一区引领、三湾协同、三带联动”发展格局,聚力拓展海洋新质生产力赛道,高品质建设“北纬30°最美海岸带”,协同推进海洋生态保护和综合治理,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型现代海洋城市。

(二)总体目标

持续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占全省海洋生产总值比重保持第一。宁波舟山港集装箱吞吐量超5000万标箱,海铁联运量突破320万标箱,宁波舟山在“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排名保六争五。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稳中有升,全面建成6个省级美丽海湾。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推动科技兴海行动。深化建设海洋关键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布局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舟山)象山片区、国家深海采矿试验场,谋划建设宁波未来海洋产业创新中心,争取设立深海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宁波中心。建设风资源高效利用平台、海洋波浪能装备测试平台、海洋低空飞行测试场、海底无人航行测试场、海洋生物医药中试平台等五大场景中心。培育海洋科技领军企业,分领域打造海洋产业科技创新联合体。

2.加快推动产业强海行动。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建设海洋工程装备、海洋新能源、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集聚区,推进海洋能源装备、象山海上风电场、深海生物基因库、绿色甲醇新燃料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未来产业培育,建设大洋药用生物资源库,谋划建设深海能源大通道,培育发展深海矿产开发未来产业赛道。推动传统产业转型,高水平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加快海洋生物蛋白高值化利用,打造海洋数据可信空间,拓展人工智能在港航物流、海洋渔业、海洋环境等领域的融合应用。

3.加快推动开放活海行动。围绕现代化港区建设、枢纽功能提升和航运服务等3个方面,加快世界一流强港建设。实施新一轮港口基础设施扩能提升行动,推进梅山港口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动航运服务升级。

4.加快推动生态护海行动。围绕美丽海湾、湾区协调、污染防治、要素改革等,推动人海和谐发展。整体打造“北纬30°最美海岸带”,加强湾区协调统筹,深入推进“一河一策”入海污染整治,深化海洋要素市场化改革。

5.加快推动文化融海行动。围绕文化地标、文化活动、文化交流等,丰富海洋城市文化内涵。推进“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创新海洋文化展示传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四)重大平台

实施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提升发展行动,整体谋划主体区、拓展区建设重点,增强海洋科创策源和产业引领功能,健全示范区建设统筹管理机制,打造海洋新质生产力样板。推动传统产业平台提质升级,做精做优奉化、象山两大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做大做强东部新城、江北、北仑三大省级航运服务业集聚区。加快新兴产业平台集聚壮大,推动宁波南田岛海上能源岛、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宁波母港建设,提升鄞州海洋先进制造、北仑海洋产业、象山临港先进装备制造和现代海洋渔业等省级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能级。前瞻布局梅山海洋生物健康产业集聚区、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先导区等未来海洋产业平台。

三、温州市

(一)发展定位

打造全国新能源产能中心和应用示范城市、东南沿海临港先进装备制造基地、近洋航运中心、国际影响力滨海魅力蓝湾,到2030年,成为全国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

(二)总体目标

坚持向海而生发展战略,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着力提升海洋科技自立自强能力,深入实施“人工智能+海洋”发展行动,打造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高质量建设海洋强市。到2030年,全市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速高于GDP增速1个百分点,海洋经济对全市经济贡献度显著提升,基本建成海洋强市。

(三)重点任务

1.培育壮大海洋新质生产力。以海洋清洁能源产业为核心引领,推进海上风电规模化发展,有序推进洞头、瑞安、平阳、苍南海上风电开发,发展深远海海上风电,建设深远海风电试点项目。安全发展核电,加快建设三澳核电,推动瑞安、苍南等核电新厂址谋划。推动风电、光伏、核电、氢能、新型储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发展,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能源产业链群。加快培育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药物和生物制品等新兴产业。

2.推动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聚焦海洋清洁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深海科技等重点方向,加快建设国家风力发电技术创新中心浙江中心、白马湖实验室温州中心、香港理工大学温州研究院、浙江大学温州研究院、温州大学新材院、温州大学碳中和院、温州大学碳氢院、浙江海洋大学鳌江实验室等一批高能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集中力量推进海洋工程、清洁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大标志性创新产品应用、新兴技术标准创制。

3.锻造世界一流强港金南翼。优化全市港口“一港八区”发展新格局,重点强化状元岙港区近洋集装箱枢纽、乐清湾海铁联运枢纽、大小门岛石化港区三大枢纽功能,统筹推进瑞安、平阳、苍南、龙港等港区功能优化与岸线调整,启动状元岙港区三期工程前期,加快状元岙二期、乐清湾A区二期等集装箱与大宗商品泊位群建设,推动港口智慧化、绿色化转型,打造高效开放的港口营商环境。

4.提升陆海联动开放能级。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高水平建设运营高能级开放平台,推动市场采购贸易迭代升级,加快丝路电商与海外仓布局。依托温台沿海产业带和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南北廊道,全力推进优势资源、重大平台、创新模式的有机串联,加强资本、产业、技术和人才合作,深化海洋领域规则对接、标准对接。实施山海协作工程,推动陆海资源贯通与协同发展。

5.推动现代化海洋治理。完善海洋经济发展制度,实施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创新“渔旅融合”新业态发展,加快洞头国际生态旅游岛、南北麂列岛、温州168生态海岸带先行段等海洋旅游品牌和朔门古港遗址海丝文化品牌建设。全力实施美丽海湾全域攻坚行动,推动临港石化、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低碳改造。

(四)重大平台

深化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重点建设海上花园升级版,打造共同富裕海岛样板;创新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海洋经济机制,推动民营企业参与海洋新能源全产业链开发。高标准打造温州湾新区、温州海经区、乐清、瑞安、苍南等地区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差异化发展海洋清洁能源、临港先进装备等重点产业。加快海洋清洁能源基地建设,建设洞头、瑞安、平阳、苍南等地区海上风电、浙江(华东)深远海风电母港(核心区)、金风科技零碳总部基地、洞头风电零碳产业园等一批海风相关项目。做强港航物流枢纽功能,重点推进状元岙、乐清湾、大小门岛三大港区建设。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优化滨海生态空间。

四、湖州市

(一)发展定位

坚持“陆海联动、河海联运”,聚焦重大项目、重大产业、重大平台,加快构建现代海洋经济产业体系、完善陆海联动基础设施、提升开放协同与科技创新能力,建成全国一流内河枢纽港,打造海洋强省特色板块。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参与海洋强省建设取得更多实质性进展,临港先进装备、海洋新材料、船舶制造业等涉海新兴产业集群效应凸显,构建起通江达海、连接内外、畅通高效的陆海综合交通网,湖州、德清保税物流中心(B型)协同错位发展,建成湖州综合保税区,海洋经济贡献度、陆海联动衔接度、海洋科技创新度、对外开放引领度显著提升。

(三)重点任务

1.培育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做强水产种业、港航物流等传统产业,壮大海洋装备制造、海洋新材料、船舶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洋清洁能源等新兴产业,培育涉海机器人、涉海地理信息、涉海低空经济等未来产业,动态完善产业与人才图谱,落地一批海洋产业项目。

2.完善通江达海联通通道。谋划推进长湖申线太湖沟通工程,实施杭湖锡线、京杭运河航道提升等工程,统筹推进航道、港口、水上服务区改造提升,创新海河联运发展模式。

3.打造“双循环”重要节点。深化与沿海城市产业协作,探索“飞地”“飞海”共建模式,联动发展海洋生物、临港装备等产业。依托海外营销中心与国际商务服务平台,拓展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海洋经济合作。全面推进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建设,招引外资龙头企业,优化涉海外资结构。

4.提升涉海科技创新水平。依托联合国全球地理信息知识与创新中心,打造深海探测与开发国际科创合作平台。布局涉海概念验证中心、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成果转化基地,谋划建设风资源开发、海洋装备等中试平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培育涉海创新企业矩阵。

(四)重大平台

加快吴兴区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建设,聚焦物流装备智造、海洋新材料生产,建设海洋产业核心承载区,强化港航物流与先进制造联动。加快南太湖新区提质扩容,积极对接长三角主要城市及省内沿海城市,推动海洋产业项目合作与资源导入,集聚一批海洋高能级科创平台和涉海创新企业,提升涉海科技创新能力。加快长三角(湖州)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联动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培育新兴涉海产业增长点,提升省际海洋产业协同水平。加快吴兴高新区和南浔高新区提质升级,积极参与环杭州湾产业带分工协作,壮大临港先进装备、新材料等涉海新兴产业集群,强化产业对接、河海联动。

五、嘉兴市

(一)发展定位

抢抓公铁水空联运枢纽和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契机,深入推进杭州湾北岸“黄金海岸经济带”建设,加快构建“一港引领、一带聚合、多片支撑”的多元化、综合性的海洋经济发展体系,实现港产城高质量融合发展。

(二)总体目标

滨海区域“百亿企业群、千亿产业带”培育成效显现,嘉兴港持续优化“一港三区”功能布局、长三角海河联运枢纽建设成效明显。力争到2030年,沿海万吨级泊位达50个,货物吞吐量突破1.55亿吨,集装箱吞吐量600万标箱,嘉兴港在全球百大集装箱港口排名进入前50位,海河联运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50万标箱。

(三)重点任务

1.临港化工延链行动。统筹全市化工园区发展规划,推进石化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推动产业从基础原料、芳烃深加工及合成纤维等基础环节向高端聚丙烯、特种橡胶、新兴复合材料等价值链高端环节加速延伸,全力打造绿色石化(精细化工)集群。

2.临港智造攻坚行动。加快发展临港先进装备制造,培育壮大整车、动力系统、控制系统制造等产业链。推进平湖润泽智算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沿海区域算力布局,打造长三角区域高性能算力集群。培育壮大商业航天、通用航空服务,支持头部企业开展前沿技术攻坚。

3.清洁能源壮大行动。发展海洋清洁能源,提升沿海核电发展水平,培育壮大核电关联及核技术应用产业链,加快建设海盐核技术应用(同位素)产业园。加强浙北沿海风能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动风光融合项目实施,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的应用。推进氢能应用,深化长三角(嘉兴)氢能产业园建设运营。

4.船舶海工提振行动。加快海洋船舶工业高端化发展,支持在海洋感知装备、卫星通信导航、海洋大数据、船舶电子、海洋电子智能装备、深海探测声学信息技术等领域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孵化及配套设备研发制造。推进氢能、甲醇燃料等新能源在运输船舶应用。

5.耕海牧渔升级行动。推进传统海洋渔业转型升级,强化渔业资源保护,开展海洋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活动。深化实施海洋渔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涉海涉渔领域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推动渔船设施设备更新改造,依法严打涉渔“三无”船(筏)非法捕捞,加快海上渔业应急处置联合指挥体系建设。

6.滨海旅游提质行动。加快发展文化休闲、体育运动、亲子度假、疗养康复等滨海旅游业态,联动推进九龙山、南北湖、海宁潮等文旅资源开发,串点成线打造滨海风情文旅带。推进滨海体育旅游,积极申办国际国内高端水上体育赛事,打造一批沿海体育旅游精品线路。

7.海洋之星培育行动。深化海洋领域技术攻关,支持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中科院浙江应用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六研究所、北理工长三角研究院、乌镇实验室等开展涉海科研,加快培育海洋新材料研发与成果转化载体,重点开发生产海洋防腐涂料、海洋无机功能材料、海洋高分子材料等新产品。

8.生态护海绿色行动。实施杭州湾嘉兴海域生态修复提升行动,推进海域、海岛、海岸线分区分类保护利用,严格限制用海项目占用自然岸线,提高人工岸线利用效率。推进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加强入海河流氮磷控制,持续改善滨海区域亲海环境。加强近岸污染防治,有效运行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制度。

(四)重大平台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推进港产城融合发展,聚焦化工新材料和航空航天、氢能等产业,加大行业龙头企业引育力度,全面培育精细化工产业链,加强氢能应用推广,探索绿色海河联运推广应用。独山港经济开发区立足石化产业园战略定位,重点发展烷烃、芳烃、清洁能源和精细化工产业,推动园区石化产业高端化、集群化、绿色化发展,做优做强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浙江海宁经济开发区尖山片区重点提升光伏、储能产业上下游配套能力,推进石化新材料产业持续扩容提级,深耕高端电子化学品细分领域,做大做强新能源、化工新材料、电子专用材料产业链。

六、绍兴市

(一)发展定位

发挥绍兴“江湾海河汇流”和“融杭联甬接沪”优势,坚持全域谋海、融湾向海,聚焦产城人文融合发展,深化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特色产业、海洋科技创新、海洋基础设施、湾区城市功能联动发展,围绕“2大定位、6大主赛道、6大重点工程”,全面提升全市海洋综合实力,着力打造长三角南翼海洋智造高地和湾区内聚外联特色新城。

(二)总体目标

紧扣“拥湾发展”战略导向,立足杭州湾南翼的战略空间,坚持“陆海统筹、海河联动、全域一体、生态优先”的原则,引导全市海洋经济转型升级和集聚发展。到2030年,全市海洋产业结构显著优化、港航物流服务持续优化、海洋创新实力大幅增强、海洋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现以海强产、以海润城、以海聚人,全力打造长三角特色海洋产业基地、浙江省海陆联动发展链接地、杭州湾产城人文融合实践地。

(三)重点任务

1.蓝海产业提质工程。以先进制造业强市“4151”计划为引领,做优做大海洋生物医药、海洋石化新材料、临海装备制造、海洋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培育低空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氢能、海洋碳汇等未来产业,打造海洋经济新增长极。聚焦船舶导航、通信设备、视觉智能、数据算力等关键领域,探索发展海洋感知装备、卫星通信导航、海洋大数据等海洋信息产业。推进高功率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氢能等新型储能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发展。高标准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浙江)绍兴园区建设。

2.科技创新赋能工程。深化绍兴“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快海洋科创平台主体建设,重点打造镜湖科技城、滨海科技城、鉴水科技城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争取曹娥江新材料实验室、浣江实验室纳入省级实验室布局,助力海洋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实施海洋领域科技企业“双倍增”和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加大海洋科技人才引进支持力度。

3.多式联运增效工程。加快建设绍兴公铁水网多式联运枢纽,以绍兴内陆水运港为支点,东联宁波舟山港、南拓义甬舟开放大通道、西融浙北高等级航道网、北接上海国际港,构建“四向联动”的综合交通格局,优化绍兴港布局和功能分区,推动内河、外海港区协同发展,打通集疏运主通道。

4.开放通道畅通工程。全面推进绍兴综合保税区、中国(绍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中国轻纺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国家级试点建设,加快自贸试验区绍兴联动创新区建设,加速形成引领全市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引擎。

5.湾区新城建设工程。建设环杭州湾滨海线骑行绿道,推动曹娥江两岸城市风光带规划建设,加快实施曹娥江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有机串联海塘文化公园、海上花园、滨湾湿地公园等沿湾景点,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康体养生、海洋运动、教育研学、文化体验等海洋休闲服务产业,打造滨海都市型生态海岸带示范段。

6.生态护海绿色工程。发挥绿水青山优势,一体推进生态环境联治共保与严格监管,协同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产业低碳化转型,推行绿色制造,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打造绿色低碳工厂、工业园区、供应链。培育光伏、氢能等海洋清洁能源产业,重点布局一批燃料电池汽车关键零部件、氢能装备等项目,共建“环杭州湾氢走廊”。

(四)重大平台

绍兴滨海新区海洋生物医药和临港装备制造片区,围绕海洋生物医药和临港装备制造领域,打造以海洋原研药研发制造、医疗器械及辅材为主体的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和以新能源电动车关键零部件为主的临港装备制造产业链。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绿色石化和新材料片区,以先进材料与精细化工为细分产业,围绕先进高分子材料、半导体材料、新能源材料、高端金属材料和氟化工材料等五大重点领域,全力打造临港绿色石化和先进新材料集聚地。

七、金华市

(一)发展定位

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建设为牵引,以“港产城贸数”一体化为导向,加快国际陆港枢纽建设,推进陆海联运交通枢纽、物流平台建设,实现以港促业兴城强贸,打造立足华东、辐射全国、联通世界的国际一流陆港枢纽中心城市。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中欧班列年开行规模保持全国第一方阵,集装箱海铁联运量年均增长10%,基本建成枢纽基础支撑强、联运服务强、集聚带动强、开放融通强的国际一流陆港枢纽。

(三)重点任务

1.加快提升陆港枢纽能级。以金义为主轴,华东国际联运港和义乌国际枢纽港为两核,永武、东阳、金兰、金义空铁为四组团,联动浦江公铁联运枢纽等节点,充分发挥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优势,形成港产城贸一体化融合发展格局。加快推进华东国际联运港、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两大亿吨级场站建设,协同推进兰溪公铁水联运港、东阳国际陆港、永康五金物流港建设。纵深推进义甬舟、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畅通西向“依陆出境”、东向“依港出海”陆海联运通道,推进宁波舟山等地海港功能向金华国际陆港枢纽延伸。加强与上海港、温州港等东部其他港口以及船公司合作,引进优质船务服务机构,探索进出口新通道。

2.深化班列陆海互联合作。加快打造宁波舟山港金义“第六港区”,推动全程物流多式联运全程提单(CCA)模式逐步由铁路向公路领域拓展。高质量建设中欧班列集结中心,全面规范线路布局、运营秩序和境外运作,保障中欧班列稳定畅通运行,班列开行规模保持全国第一方阵。探索“中欧班列+海铁联运”联动模式,构建覆盖欧亚的物流网络,提升班列组货效率,增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市场的辐射能力,实现国际班列与沿海通道的无缝衔接。

3.因地制宜培育海洋新质生产力。加快长三角中医药科创园、“一带一路”人工智能创新中心等科创平台建设,支持浙江中医药大学金华研究院、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深海关键材料等领域研究,拓展海洋领域应用场景。依托华东国际联运港、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等优势,发展壮大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能源和传统制造等四大临港制造业。谋划培育海洋机器人、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经济新增长点。

(四)重大平台

聚力推动以中欧班列集结中心为主平台的金华国际陆港枢纽建设全面提速、全域提质,协同构建“物流+贸易+制造”深度融合的产业生态。华东国际联运港以多式联运体系为核心,重点强化大宗商品交易、临港进出口与现代物流服务能力,打造内陆地区陆海资源配置枢纽。义乌(苏溪)国际枢纽港以智慧化建设为引领,依托国内首个“铁路场站自动驾驶试验区”,创新应用“远控龙门吊+5G+数字孪生”无人化运输场景,构建“海陆空铁网邮”多业态联动的立体化物流网络,打造长三角南翼海铁联运中心。

八、衢州市

(一)发展定位

坚持陆海联动,打造四省边际多式联运枢纽港、内陆海洋产业孵化转化节点,加快建设全省海洋经济向内陆拓展的重要节点。

(二)总体目标

以海河联运和海洋科技成果培育为发力点,基本形成全省海洋经济向内陆拓展的重要节点。到2030年,建成“聚浙西、惠四省、通全国”的水运物流网络体系,基本建立四省边际最大内河港。衢州港口年货物、集装箱吞吐量分别突破2500万吨、10万标箱。培育一批海洋科技成果,推动海洋领域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实现深度融合。

(三)重点任务

1.加快建设联运基础设施。持续推进钱塘江(杭州八堡—衢州双港口)三级航道整治工程衢州段、常山江航电枢纽一期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柯城港区航埠作业区、衢江港区坎高作业区等项目,开展钱塘江中上游二级航道提升工程(衢州段)等项目前期研究,强化提升钱塘江中上游航道运载服务能力。加快设施数字化升级,推进智慧港口建设和港区技术改造工程,实施衢江航道数字化改造。

2.提升海河联运服务能力。推进衢州“公转水”试点项目,打通衢州至宁波、上海、乍浦、张家港等沿海地区的出海通道,开辟衢州至江西、安徽等地的公铁联运线路,开行公水联运班船。依托衢州综合保税区、保税仓、衢江港区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等区域服务便利,为进出口企业提供通关查验、货物监管、物流仓储等一站式服务,探索“区港联动”进出口货物通关新模式。

3.推动海洋科技成果转化。聚焦海洋产业培育需求,深入推进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长三角研究院(衢州)、衢州复旦研究院等建设,高水平运营浙江大学衢州研究院、巨化技术中心2家国家中试平台,提升海洋化工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等领域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布局实施海洋产业科技项目。

4.推动涉海产业加快发展。依托衢州“中国氟谷”产业品牌,鼓励突破高性能氟碳树脂、环保型防污剂等技术,发展尖端防腐与防污材料,研发海洋轻质高强复合材料。培育海洋智能装备产业、海洋机器人产业,鼓励企业攻关深海耐压密封等技术。

(四)重大平台

四省边际衢州联运枢纽港依托区位优势和现有河海联运基础,打造以大宗商品为主的陆港、水港、空港、信息港“四港联动”多式联运交通枢纽,辐射浙皖闽赣区域。全面打通浙西航道与浙北航道网的衔接通道,持续优化集疏运体系,开通外贸全程提单多式联运航线定期班轮,构建大宗商品物流体系,构建起贯通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的物流通道。

九、舟山市

(一)发展定位

坚定扛起服务国家战略的使命担当,深入践行“八八战略”,聚焦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构建现代海洋产业高地,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韵味和美的现代海洋城市,争当海洋强省排头兵,打造我国东部沿海开放门户。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区域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更加凸显;海洋科技创新港高水平建成,海洋产业发展水平迈上新台阶;海岛共同富裕先行地取得决定性进展,海上花园城市引领地取得新成效,海洋文化传承发展交流融合地取得新成果,力争在全国海洋城市中走在前列。

(三)重点任务

1.构建海洋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做强绿色石化和新材料、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清洁能源及装备制造、“一条鱼”等支撑性实体产业。发展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和贸易中心、港航物流、海事服务、海洋文化旅游、海洋高技术服务、海洋特色金融等现代服务业。推进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渔农业融合发展,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壮大服务业领军企业。加快布局海洋生物医药、低空经济、深海科技、“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赛道。

2.加快建设创新舟山。以科技创新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科技创新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两篇大文章”,打造高水平海洋科技创新港。实施海洋产业技术创新工程,加强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舟山)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加快打造东海实验室、甬东勾山海洋科技创新港、舟山高新区、岱山新材料中试基地、定海海洋科学城、普陀城西未来智创城等科创平台。

3.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高标准建设大宗商品资源配置枢纽。迭代升级保税船燃加注调度服务系统、油气贸易企业服务平台,完善仓储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大宗商品产业管理数字化改革,打造大宗商品特色公共服务平台,探索构建大宗商品贸易数字生态体系。加快融入上海大都市圈和宁波都市圈。

4.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加快推进佛渡集装箱码头等重大项目,建设亿吨级大宗散货泊位群、千万级集装箱泊位群和高能级航道锚地体系,建成世界一流大宗散货枢纽港。深化海港、陆港、空港和数字贸易港“四港联动”发展,建设数字航道、智慧港区。深化大宗散货进出港环境提升工程,打造海上综合服务区。

5.建设海洋历史文化名城。推动海洋文化传承发展,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完善城乡文化服务体系,培育海洋特色文旅融合产业,深化海岛赛事之城、海上影视之城、海上音乐之城建设。

6.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安全屏障。加强重点领域减排,持续推进岱山、嵊泗、远洋渔业基地、展茅工业园区、舟山绿色石化基地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加快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利用园区建设。高标准推进美丽河湖和美丽海湾建设,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四)重大平台

做优做强定海、普陀、岱山、嵊泗等地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强化主导产业牵引,突出差异化定位,提升平台能级。统筹推进鱼山、金塘、六横、高新区、小干、普朱、甬东勾山、洋山、定海工业园区、普陀经济开发区、岱山经济开发区十一大产业重点发展平台建设,加快构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高效协同的海洋重点产业平台体系。

十、台州市

(一)发展定位

坚持“经略海洋、向海图强”的战略导向,聚焦“一城三海”战略定位,构建港产城湾深度融合发展新格局,打造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建设向海实践区、沿海产业带、亲海乐居地,争创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全市域、全方位、系统性推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到2030年,海洋强市建设深入推进,海洋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基本建成,海洋科技创新实现新突破,海洋开放合作取得新进展,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基本建成特色型现代海洋城市。

(三)重点任务

1.提高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系统布局海洋科技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平台为支撑、企业为主体、转化为纽带、人才为根本的创新体系。依托台州湾科创走廊,强化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集聚高端创新人才,全面提升海洋科技自主创新能力。

2.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加快打造海洋渔业、港航物流、滨海旅游、船舶海工等4个传统产业,海洋新能源、海洋新材料、海洋生物医药及生物制品、海洋服务业等4个新兴产业,海洋卫星、海洋低空、海洋电子信息、深海矿业等未来产业链群,形成上下游协同发展的现代海洋产业生态。

3.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高水平建设世界一流强港南翼枢纽,构建以头门港区为核心,健跳港区、大麦屿港区为重点,其他港区特色发展的港口发展格局,深化中欧班列(台州)“通道+枢纽+网络”建设,拓展双向线路和密度,构建完善“四港联动”集疏运体系。

4.提升向海开放合作能级。统筹推进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台州湾新区等开放平台提质升级,深化再生金属转关试点、“三港协同”大提速、“四港联动”优服务、“零距离”办税绿色通道等机制。加快自贸区联动创新区战略提升,促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高质量发展。

5.筑牢海洋生态保护安全屏障。深化“蓝色循环”治理推广应用,加快台州湾、温岭东部诸湾等美丽海湾建设,深入推进大陈、东矶、大鹿、蛇蟠等省级海岛公园建设。打好三门湾、台州湾、乐清湾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全面建设集山海生态、产业创新、滨海休闲、文化旅游于一体的台州1号公路,打通山海相连生态通道网络。

6.抓好渔业安全生产。整体提升渔船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明确渔船建设标准与整治规范,推进渔船更新改造、拆解制造、减船转产,制定“一船一策”项目清单,打造一批安全设施完善、船容船貌整洁、生活环境舒适的高质量渔船。加快实施捕捞渔具机器换人,推动渔业渔政执法建设。

(四)重大平台

突出陆海协同、平台赋能,构建海洋产业平台布局体系。全力创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努力在港产城融合、特色渔业、海洋清洁能源、低效用海有机更新、“蓝色循环”治理、“台台”交流等领域创新探索。支持9个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打造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突出主导产业,提高产出效益,实现差异化发展。支持椒江、黄岩、临海、温岭、玉环、三门、台州湾新区等地围绕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循环经济、海洋新材料、海洋清洁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港航物流、海洋空天等海洋主导产业,做强海洋制造平台,推进浙南翼近洋物流供应链基地、三门洋市涂新材料产业园、台州湾新材料产业园等重点海洋产业平台建设,推动温岭、玉环等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建设“咸淡冲”养殖创新发展区。

十一、丽水市

(一)发展定位

依托革命老区、重点侨区、民族地区、生态功能区的叠加优势,着力培育华侨“海外仓”服务保障链、山海共富绿色供应链、海洋高端新材料产业链、华商华侨创业创新链、文化出海产业链,争创国家级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努力建设成为陆海联动型的内陆开放高地。

(二)总体目标

建成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形成丽水港“一港三区”海河联运核心发展区,实现丽水港与宁波舟山港、温州港海河联运有效联动,构筑“港产城人”协同发展格局。力争到2030年,港口货物吞吐量达1000万吨,新增山海协作“发展飞地”10块以上。

(三)重点任务

1.推动陆海互联互通。按照“一港七区四重两辅八心”总体布局,实施瓯江航运复兴计划,推进航道养护与整治,贯通莲都至青田段航道,实现高等级航道全线通航、温州至丽水海河直达。建成浙西南江海联运中心港,开工建设丽水市公铁水一体化货运综合枢纽项目,扩建浙西南公铁物流中心,提升丽水无水港能级。开展航道“四改三”前期研究,谋划多段航道提级改造及跨江航道联通工程,扩大航运辐射范围。推进与宁波舟山港、温州港联运一体化,融入金华—义乌国际陆港,引导大宗货物“公转水”“散改集”,着力降低区域物流成本。

2.推动侨海互联互济。完善“侨务+”机制,组建侨贸合作联盟,打造“丽侨汇”平台。布局海外华侨投资贸易平台,加强企业海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侨贸一体化发展,深化“侨商+企业”合作,拓展“一进一出”全球购销网络。

3.陆海协作赋能产业。依托山海协作“发展飞地”等平台,与沿海地区合作建设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医药、跨境冷链物流、海洋食品加工、海洋装备配套材料制造等关联产业,打造“飞地科研+本地转化”“沿海订单+山区制造”的协同发展模式。积极申报海洋产业科技项目,加快科技项目成果转化,共同推动形成内陆与沿海经济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重大平台

深化海洋领域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中国(丽水)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加快推进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仓、物流监管仓建成投用,推动丽水(青田)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深化国家级外贸转型基地、中德(缙云)国际合作产业园建设。加快推进临港产业平台建设,探索“产业集群+内河港口”协同发展模式,重点推进温溪寺下、腊口腊西、腊口乌坦山等区块开发,规划储备船寮白岸、温溪高岗后山、温溪东谷山、温溪白银山等4个区块。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建设海洋产业提质增效倍增平台,推进创新集成、产业集聚和要素集约,做优做强海洋工程装备、临港绿色石化管道系统、军工船舶结构件等产业。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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