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15 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发布通知,就《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此举旨在健全能源保供长效机制,规范煤、油、气、电力等各类能源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监管全流程管理,筑牢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底线。
当前我国能源供需格局存在阶段性波动,中长期合同作为平抑价格波动、稳定供需预期的核心抓手,在能源保供体系中发挥关键支撑作用。本次征求意见稿搭建统一制度框架,覆盖煤炭、原油、天然气、电力等重点能源品类,清晰界定供需双方、交易平台、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各方主体责任,对合同签订标准、履约执行、价格形成、运力保障、台账登记、信息报送等核心环节作出系统性规范。文件明确要求能源供需企业优先通过中长期合同锁定基础保供量,合理约定定价机制,避免短期市场价格剧烈震荡,保障民生、工业、重点领域用能稳定。
办法强化刚性履约约束,建立履约监测、核查、失信惩戒配套机制,针对不按期签约、减量履约、恶意毁约、变相违约等行为设置对应监管处置措施,打通从签约到履约的闭环管理链条。同时兼顾市场化运行逻辑,统筹保供底线与市场自主调节空间,区分居民、公共事业、高耗能产业等不同用能主体实施差异化合同管理要求,兼顾保供稳定性与产业发展需求。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广泛吸纳能源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电力用户、交易机构、地方管理部门及行业专家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制度细则。中长期合同规范化管理落地后,将持续提升能源供需匹配效率,降低市场运行风险,助力构建稳定、高效、可预期的能源市场体系,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能源安全长效保障提供坚实制度支撑,推动能源行业平稳有序低碳转型。
具体如下:
为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更好发挥中长期合同在能源保供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起草了《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8月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网络等方式提出意见。请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s://www.ndrc.gov.cn)首页“互动交流”版块,进入“意见征求”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1.能源保供中长期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稿)
2.起草说明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6年7月15日













来源:国家发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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