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6 日,四川省发改委对外下发《四川省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市场化手段规范省内新能源资源开发、履约全流程监管,引导风光产业规模化、集约化有序发展。文件明确适用范围,覆盖省内集中式风电、集中式光伏、光热项目的资源统筹、主体遴选、开发权授予与全周期监管;依托党政机关、交通场站等公共建筑建设分布式光伏,以及利用公共土地布局分散式风电,参照本办法实施资源配置管理。
文件确立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市场化遴选机制,通过竞争择优确定开发主体,并划定差异化装机门槛:接入新建汇集站的风电、光伏分别不低于 10 万千瓦、50 万千瓦;接入现有汇集站的分别不低于 5 万千瓦、10 万千瓦。受规划、用地、送出线路等客观条件制约无法达标时,可按场地最大可开发规模实施,避免资源零散低效开发。
办法严格设置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压实开发企业履约责任:光伏项目签订投资开发协议后 3 个月内完成备案,风电项目需在 12 个月内完成核准;完成备案或核准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开工、建成并并网投产。
该文件通过清晰界定适用场景、统一装机规模标准、刚性约束前期办理周期,构建起覆盖资源出让、项目落地、投产履约的闭环管理体系,有助于规范新能源开发秩序,遏制无序圈占资源行为,推动四川新能源产业提质增效,助力区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具体如下:

《四川省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作用,进一步规范风光新能源行业管理,积极推行竞争性配置风光新能源资源,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准入、公平竞争,持续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与项目建设质量,结合我省发展实际,我们研究起草了《四川省新能源资源市场化配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征求意见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5日,共计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旨在广泛汇聚各方智慧,加快完善政策文件、推动办法尽早印发实施,支撑全省风光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通过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助力文稿进一步修改完善。衷心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处
邮编:610021
邮箱:scnyjxnyc@163.com。
联系人:丁成杰 电话 028-86705940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7日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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