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29 日,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对外发布校园绿色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依托市场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全面推进校园能源基础设施低碳化、智能化升级,以社会资本投入减轻院校财政压力,加快绿色校园建设落地步伐。本次招标由专业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全程组织,招标文件申领、投标递交流程同步对外公示,面向具备综合能源投资、光伏建设、节能运维一体化能力的市场主体开放参与,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拓宽优质服务商参与渠道。
公告披露,本项目整体预算规模达 1.02 亿元,采用能源托管与光伏长期合作双周期并行管理模式,两类周期自校方书面确认项目托管启动之日同步起算,项目最晚启动时点不迟于 2028 年 12 月 30 日。其中校园全域能源系统综合托管服务周期设定为 10 年,服务范围覆盖校园配电系统升级、学生公寓热水设施改造、公共场地节能改造、全校区能耗智慧监测平台搭建、日常能源运维管理等全链条内容,中标企业全额承担前期建设投资、设备更换、定期巡检、故障抢修等全部成本,依托节能效益分成实现投资回报,院校无需前置投入大额改造资金。
项目核心配套分布式光伏电站规划设计使用年限为 25 年,对应光伏合作运营期限设置为 20 年,与 10 年综合托管周期同步计时。光伏系统将充分利用校内建筑屋顶、闲置空地布局,实现校园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持续降低校区外购电力消耗,助力院校完成能耗双控、碳减排考核指标。公告同时补充,待 20 年光伏合作周期届满后,可结合光伏组件实际运行寿命、现行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协商开展不少于 5 年的续约合作,保障校园清洁能源长期稳定供给。
整体项目覆盖校园供配电、生活热水、分布式光伏、智慧能耗管控、文体场地节能改造多项工程,通过统一打包的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整合节能改造与长期运维,既系统性降低校园整体用能成本,也为省内职业院校规模化落地综合智慧能源项目提供可复制范本,推动教育领域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具体如下:
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绿色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校园绿色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30000263030390000157-QSZBC260201ZFGK
项目名称:校园绿色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102400000
最高限价(元):9728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校园绿色智慧能源系统建设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2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1、本项目托管期限为10年,自项目主要功能完成改造,经专家组合格验收后由中标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计算托管开始时间,最晚不得晚于2028年12月30日。
2、分布式光伏电站设计年限25年,合作期限为20年,从采购人同意托管开始后同步计算光伏合作时间;后续可根据光伏组件的实际使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少于5年期的采购(政策发生变化以政策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cn)、中国政府采购网(.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承担学生公寓楼供热水系统提质更新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承担学生公寓楼供热水系统提质更新施工工作的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承担配电系统优化升级改造工作的单位,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4)承担分布式光伏建设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5)承担分布式光伏建设施工、运维工作的单位,同时具有: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承担篮、网球场改造设计工作的单位,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7)承担篮、网球场施工工作的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6年07月2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6年07月20日09:30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求是会议室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采购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提出或受理询问、质疑、投诉的,即视为认可电子送达方式与邮寄送达方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关文书送达日期以该文书到达本采购当事人在政采云平台账户的日期为准。各采购当事人应确保其政采云平台账户信息真实有效,并保持账户处于正常可用状态。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古墩路1516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施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8481881
质疑联系人:李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1-884849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求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玉古路173号中田大厦21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瑶、李聪、陈培特、杨秀书、姜海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87666115
质疑联系人:周安琪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11035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真:
联系人:匡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986
政策咨询:何一平、冯华,0571-87058424、87055741
预算金额未达100万元的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处理采购争议。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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