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结合我市碳达峰碳中和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要求,近日,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全市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三年行动方案(2026—2028)》,推动全市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促进社会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鼓励公共机构采用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用能单位委托能够提供用能状况诊断、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进行电、气、煤、油、供热、水等耗能系统的改造、运行及管理,达到节约能源资源,减少费用支出等目的。实施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将减少运行中不必要的能源资源保障支出,减轻节能改造对财政资金的依赖,有利于推动节能降碳绿色转型,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公共机构绿色低碳发展。
行动方案覆盖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公共机构,重点聚焦机关、学校、医院等用能单位,对用能设备老化、能耗偏高、具备可再生能源安装条件等六大类情形的单位优先实施;按照实事求是、市场主导、风险可控、创新驱动原则,做到因地制宜、应托尽托。
行动方案按2026年底前完成摸底评估、建立项目库并落地首批示范项目,2027年全面组织采购实施,2028年总结评估推广三步走推进,鼓励按行业、系统打包的托管模式,实施以能源费用托管服务为主要形式的合同能源管理。
本次行动由市机关事务局牵头统筹,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等部门协同配合,各地区各系统分工落实。通过压实责任、规范经费使用、强化考核、防控风险等工作要求,确保项目落地见效,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操作模式,推动公共机构绿色低碳转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文章来源:大连机关事务(微信号:DLJG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