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以下简称《储能大纲》),旨在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推动新型储能行业有序发展。
《储能大纲》明确了适用范围,主要针对电力行业(电源侧和电网侧)功率100兆瓦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电力行业其他规模及其他类型新型储能电站可参照执行,用户侧储能电站建设工程则不适用。
《储能大纲》主要由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质量监督构成。通用部分适用于各类新型储能电站,涵盖首次、地基处理、主厂房(变电站)主要设备安装前等多环节质量监督,按建设时序划分监督阶段。
专用部分按工程类型分类,电化学储能电站设1个必监节点,功率超400兆瓦的增设1个专项监督节点;压缩空气储能电站设2个必监节点,针对特定条件的工程额外增设2至1个专项监督节点,通过精准设置监督节点,强化关键环节质量管控,为新型储能电站建设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具体如下: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的通知
国能发安全规[202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能源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派出机构,可靠性和质监中心,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全国电力安委会各企业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我局制定了《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型储能电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大纲
国家能源局
2026年4月20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企业绿色转型“必选项”:设立能源管理岗已成政策强制与市场刚需
>>>双碳红利拉满!能源管理工程师薪资涨幅曝光,月薪直接翻倍
>>>不被岗位绑定!技术 / 管理 / 咨询 / 创业,人生路线自己说了算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