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华中监管局出台新规 规范鄂赣渝新能源企业集中报价

发布时间:2026-05-07 12:47:24浏览次数: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对外发布通知,就《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规范三地风电、光伏集中式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报价规则与交易秩序。 该方案适用范围明确限定为湖北、江西、重庆三地已完成市场注册的集中式风电、光伏发电企业,不含分布式新能源及“沙戈荒”大基地类新能源项目。方案所界定的集中报价,是多家合规新能源企业在固定场所,统一参与电力中长期及现货电能量交易的联合报价模式。 在准入与规模约束上,参与集中报价的新能源企业合并总装机,原则上不得超过本省电力市场现有最大燃煤电厂装机规模。同时严格划定抱团边界,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省内**的新能源企业开展集中报价,严禁跨集团、跨省区组合报价,严防市场主体通过联合报价达成价格同盟、形成垄断协议,维护电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 管理方式实行申请、公示、备案制,企业参与集中报价后,自身独立市场主体身份、调度管理模式、交易结算关系均保持不变,不改变原有运营与权责体系。规则同时明确,市场主体仍以注册身份为基本报价单元,无独立计量条件的新能源机组,不得纳入同集团集中报价范围。 此外,参与集中报价的企业及固定办公场所,须在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与集团其他发用电业务实现物理和管理隔离,防范内部业务交叉带来的利益关联与市场干预。对于经华中能源监管局、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研判,存在妨害市场公平竞争隐患,或不符合监管要求的主体,一律禁止开展集中报价。同时强调,所有集中报价行为必须坚守底线,不得干扰、损害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在规范市场交易的同时守住能源安全保障底线。

具体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发改能源〔2025〕1476号)要求,经商湖北、江西省能源局和重庆市经信委,我局组织电力交易机构研究起草了《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宝贵意见,于2026年5月29日前发送至schzj@nea.gov.cn,并请注明单位、姓名及联系方式。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电  话:027-88717613

传  真:027-88717610

邮  箱:schzj@nea.gov.cn

附件:湖北、江西、重庆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集中报价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26年4月2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 能源管理师.png

  • 能源1.jpg


  • 能源管理.jpg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能源管理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综合能源服务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新能源应用工程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企业绿色转型“必选项”:设立能源管理岗已成政策强制与市场刚需

>>>双碳红利拉满!能源管理工程师薪资涨幅曝光,月薪直接翻倍

>>>市场越缺越值钱!能源管理师,现在考正是风口

>>>能源管理师证书到底有没有用?持证人来聊聊大实话

>>>不被岗位绑定!技术 / 管理 / 咨询 / 创业,人生路线自己说了算

>>>不想被淘汰?赶紧来搞能源管理!未来十年就看它!

>>>企业能源管理策略如何制定,有什么实施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