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公告,启动中国—上合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旨在落实“未来5年同上合组织国家共建‘千万千瓦光伏’与‘千万千瓦风电’”的指示,推动区域能源合作提质增效并建立项目库。
统计范围为中资企业(含联合境外主体)在上合组织国家(除中国外),2025年9月至2030年12月开工或投产的风电、光伏及配套储能、电网等项目,涵盖投资开发、承包建设、设备供货三类。
填报内容包含项目名称、类型、状态、地点、规模、开工与投产时间等,由央企、地方国企及民企通过专属信息平台报送,平台负责信息保密与项目库动态维护。此举将夯实上合能源合作数据基础,助力绿色低碳转型与“双千”目标落地。
具体如下:

关于组织开展中国—上海合作组织电力合作项目信息统计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合作组织+”峰会上的重要倡议,落实“未来5年同上海合作组织其他国家一道实施新增‘千万千瓦光伏’和‘千万千瓦风电’项目(以下简称‘双千’项目)”指示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国与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国家能源合作提质增效,现组织对相关项目开展填报统计,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填报范围及内容
(一)填报范围
填报范围为各中资企业单独或联合境外合作主体,在上合组织国家(指除中国外的上合组织所有国家,包括成员国、观察员国、对话伙伴)实施的,于2025年9月至2030年12月期间开工或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以及配套建设的支撑性项目(储能、电网等)。项目类型包括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及设备供货类项目。
(二)填报内容
填报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投资开发类/承包建设类/设备供货类)、项目状态(跟踪/在建/投产)、项目地点、项目规模、开工日期、投产日期等信息。
二、填报主体
各央企、地方国企、民营企业是项目信息的填报主体。原则上,各集团所属单位项目应由集团总部汇总审核后统一报出。
三、填报方式
为规范填报流程、提升填报效率及项目信息质量、实现电力项目库的动态更新,所有项目信息均需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网址:https://sco.renewable.org.cn/)进行填报。
信息平台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信息严格履行保密责任,依法依规保护项目信息。中国—上海合作组织能源合作中心负责信息平台的建设运行、技术支持和动态维护,对电力项目库进行跟踪管理。
四、填报要求
(一)开展中国—上合组织电力合作项目策划、填报与统计工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上合组织框架下能源领域务实合作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定期(每半年)做好项目信息填报、更新工作,并在项目有重大阶段性进展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二)各集团总部负责做好本集团项目信息填报工作,组织各所属企业依托信息平台填报项目信息并对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五、填报时间
为有序推进“双千”项目建设工作,信息平台将长期开放并从项目信息库中筛选和分批发布“双千”项目和“双千”重点项目清单。定期填报时间为:每年1月20日和7月20日前分别填报上年底和本年度6月底的项目信息,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截至报送日的最新情况。首批“双千”项目清单拟结合今年上海合作组织元首峰会发布,填报截止日期为2026年5月12日,更新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
联系电话:中国—上合组织能源合作中心 010-51973553
国家能源局国际合作司
2026年4月28日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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