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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出台林权改革方案 推动林业碳汇转化为绿色金融资产

发布时间:2026-03-31 19:27:30浏览次数:

3 月 31 日,云南省丽江市发布《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把林业碳汇价值实现作为改革重点,统筹政策、金融、科技等多方支撑,促进生态保护与绿色低碳发展深度融合,助力乡村振兴与 “双碳” 目标实现。
方案提出实施 “碳汇丽江” 行动,依托当地丰富森林资源,加快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持续提升生态固碳能力。同时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推出林权、碳汇质押贷款,健全抵押处置机制,拓宽林业碳汇变现路径,推动森林 “碳库” 转化为可交易、可融资的绿色资产。
此外,丽江将深化集体林地 “三权分置” 改革,规范林权流转与收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森林资源科学管护,为林业碳汇稳步增长夯实基础,着力构建生态增汇、林农增收、产业增效的良性发展格局,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具体如下:

丽江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丽江市2025年度省级林长制综合考核问题整改工作,补齐改革短板、强化工作落实,推动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结合丽江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改革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丽江市森林资源禀赋和林业发展实际,紧扣省级林长制综合考核问题整改要求,以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改革为核心,完善林权制度体系,优化林权管理服务,规范流转、收储机制,保障林农合法权益。做强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培育林业新质生产力,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联农带农。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实现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良性互动。通过强化政策、金融、科技支撑,推进林业碳汇价值实现,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全市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化“三权分置”改革,完善林权制度体系

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归集体,维护农民集体发包、调整、监督等权能;保持承包关系长久不变,保障进城落户农民林地权益,鼓励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对流转5年以上的林地经营权可登记发证,用于融资及项目申报,同时完善自留山使用、继承及退出政策,进一步放活林地经营权。

(二)优化林权管理服务,规范流转与收储机制

整合林权登记数据纳入不动产平台,减少重复材料,地籍调查经费由财政保障;统一流转合同文本,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社会资本流转需资格审查,集体林地流转须进场交易;规范组建林权收储机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收储担保业务,提升林权管理服务效能。

(三)做强林下经济,发展绿色富民产业

大力发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及森林旅游等复合经营模式,培育特色产品和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推广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形式的集体林场与家庭林场,健全利益联结机制,探索林权资产量化路径。在严格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拓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兴业态,强化林业产业基础设施与科技支撑。2026年,园区化发展林下经济4万亩(其中古城区0.6万亩、玉龙县1万亩、永胜0.9万亩、华坪0.7万亩、宁蒗0.8万亩)。

(四)强化资源保护利用,提升森林经营管理水平

科学划定并动态管理公益林和天然林,依法优化范围,规范非林地林木管理;实行林木采伐限额5年总额控制,简化审批流程,加强伐后更新监管;公开采伐指标分配与审批情况,严禁非法限制采伐,确需限制的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五)强化政策金融支撑,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

将林业纳入乡村振兴支持范围,加大科技投入,发展林业新质生产力;实施“碳汇丽江”行动,开发林业碳汇项目;创新林权、碳汇等质押贷款产品,完善林权抵押处置机制;开发特色林业保险,争取财政保费奖补,为林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抓好2025年度省级林长制综合考核问题整改、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提升。

紧扣2025年度省级林长制综合考核反馈问题,把整改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聚焦林权管理、森林保护、产业发展、要素保障等重点领域,找准问题根源,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整改促提升,举一反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质增效。

(三)注重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

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主动对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定期研究解决改革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凝聚改革合力,推动各项工作协同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政策精神、工作举措和典型经验,解读改革政策要点,引导广大林农、林业经营主体主动参与改革、支持改革,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四、工作专班名单

为切实加强对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落实,成立丽江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专班,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吴忠伟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贡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成员:黄新平市林业和草原副局长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司法局

市中级人民法院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水务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商务局

市投资促进局

人民银行丽江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丽江监管分局

市委政法委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信访局

古城区人民政府

玉龙县人民政府

永胜县人民政府

华坪县人民政府

宁蒗县人民政府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市林业和草原局,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李贡山担任办公室主任,副局长黄新平担任办公室副主任,郭华山、华秀春、黄庭发、和泽伟为办公室成员,负责专班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收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召开专班会议,督促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专班人员若有变动,则由相应岗位人员顶替并及时报办公室备案,不在另行发文。

五、责任分工

根据《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的改革任务目标、主要内容及实施路径,结合丽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现状、2025年度省级林长制综合考核问题整改要求及今后发展方向,充分考虑各部门职责分工,研究制定《丽江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下简称《任务清单》)。

《任务清单》明确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实施方案要点、具体工作举措、牵头单位、配合单位、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每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成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统筹协调配合单位推进工作;各配合单位要主动履职尽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和整改工作。《任务清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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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丽江市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