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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批!大同零碳园区重磅政策落地,2028 年建成

发布时间:2026-03-16 19:23:35浏览次数:

2026 年 3 月 16 日,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大同经开区为山西首批、全国首批国家级零碳园区,文件明确以 “近零碳、净零碳” 为建设导向,聚焦绿色能源、低碳产业、能碳管理三大核心任务,力争到 2028 年底全面建成绿色能源结构,初步形成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能碳管理能力。园区将严格对标国家标准,强化节能降碳、资源集约、绿色基建与技术应用,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零碳发展高地与产业低碳转型标杆,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为区域绿色转型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可复制经验。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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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大同经开区建设国家级零碳园区的实施意见

同政发〔202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大同经开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及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的部署安排,积极稳妥推进大同经开区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探索绿色低碳发展新路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零碳园区建设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91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服务国家“双碳”战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创新驱动、示范引领,以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为抓手,推动能源结构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技术应用创新和管理模式变革,构建绿色低碳产业生态,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提供坚实支撑。

二、总体目标

紧密围绕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重点任务,支持大同经开区以“近零碳、净零碳”为导向,力争到2028年底,园区绿色能源结构全面建成,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能碳管理能力基本建立,将零碳园区打造成为符合国家标准、具有示范引领意义的零碳发展高地和产业低碳转型标杆,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零碳园区验收,为全市绿色低碳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区用能结构转型。以保障能源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为根本前提,因地制宜推广绿电直连、新能源就近接入增量配电网等绿色电力直供模式。支持开展园区周边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充分利用园区厂房屋顶、未利用地等资源,规模化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支持园区统筹推进工业余热等清洁能源多元开发。支持园区企业通过电力直接交易、代理交易、购买绿证等方式,积极参与绿电、绿证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二)大力推进园区节能降碳。支持园区企业对标标杆水平和先进水平,实施先进高效用能设备更新和节能降碳改造,积极打造极致能效工厂,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鼓励园区加快运输装备低碳零碳替代步伐,推广应用电动、氢能等清洁能源运输工具。支持园区以数字化转型和绿色化升级为重点,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支持园区企业采用先进生产设备,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高国民经济循环质量提供有力支撑。支持园区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推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促进平台、产品、技术、企业提档升级,加快数字经济赋智赋能,牵引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园区统筹完善充电桩、换电站、加氢(醇)站等绿色基础设施布局,打造低碳、高效、便捷的园区交通物流体系。(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信局、市交通局)

(三)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支持园区重点引进龙头骨干企业,培育园区龙头主体,支持园区企业申报省级重点产业链“链主”。推动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工厂、零碳工厂,提升绿色制造水平,加快形成以绿色能源驱动绿色制造的“以绿制绿”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四)强化园区资源节约集约。支持园区不断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能,鼓励园区企业提升生产环节资源节约利用水平和生产效率,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和水资源循环利用效率。支持园区企业强化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

(五)完善升级园区基础设施。支持园区统筹规划,推进电力、热力、燃气、供排水等基础设施的绿色化、智能化建设改造。支持园区企业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等建筑新建及改造工作,加强技术指导与标准落实。(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建局、国网大同供电公司)

(六)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应用。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园区企业联合高校、科研机构积极申报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中试基地等科技创新平台。强化园区企业的科技创新主体地位,鼓励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科技攻关项目。推动园区企业以绿色低碳技术突破和零碳发展需求为基础,打造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示范应用场景。支持园区探索建立产业创新发展评价体系,提升园区产业整体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

(七)提升园区能碳管理能力。支持园区及重点用能单位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和能碳管理平台,对用能进行全过程监管,实现能源利用和碳排放管理精细化、高效化、智能化,鼓励园区探索建立碳管理示范评价机制,为电力需求侧管理、碳排放核算、源网匹配调节、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等工作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改委)

(八)支持园区加强改革创新。支持大同经开区、平台公司、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鼓励园区企业以虚拟电厂形式整合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升电网灵活性和稳定性。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制(修)订。(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能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大同经开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机制,细化举措,出台政策,确保完成国家级零碳园区建设任务。市发改委负责零碳园区建设统筹协调工作。市工信局指导推进园区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市能源局指导加强零碳园区绿色能源供给体系建设,推动园区供用能模式改革创新。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与大同经开区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保障各项工作高效推进。(责任单位:大同经开区、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政策支持。对零碳园区建设项目的谋划储备申报开展“一对一”服务指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加强对园区和企业在用地、用水、用能、环境容量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能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三)强化财政金融支持。市级财政加大对零碳园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园区加强与各类产业基金、社会资本、绿色金融等渠道合作,加快布局绿色低碳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绿色贷款投放,创新绿色金融产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人行大同市分行)

(四)加强宣传推广。定期梳理零碳园区建设进展成效,及时总结有推广价值的经验模式、典型案例和成功做法,通过媒体报道等方式广泛宣传推广零碳园区建设的“大同经验”,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绿色低碳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大同经开区、市委宣传部)

大同市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同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