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能源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新机制加快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21〕2号)、《省财政厅 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能源安全生产和保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工〔2026〕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黔能源发〔2026〕2号)要求,现就申报2026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及支持标准
(一)资金支持方向:进一步完善天然气应急调峰保障机制,支持天然气储备、增强调峰能力的项目。
(二)资金支持标准:《省能源局 省财政厅印发<关于支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奖补政策>的通知》(黔能源发〔2026〕2号)文件规定政府应急储备能力建设按罐容予以一次性补助2000元/水立方米,按先建后补原则执行。
二、申报主体及范围
(一)申报主体:在贵州省内开展相关项目的能源企业。
(二)申报范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内建成、达到运行条件并有意愿承担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的项目。单座液化天然气储罐水容积不小于1.5万立方米。
三、申报方式
(一)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能源企业申报,形成申报材料并填写《2026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附件1)、《2026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将项目申报资料纸质版于2026年3月15日前报送至省能源局油气处,逾期将不再接受申报。
(二)申报程序。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县级及市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须在2026年3月15日17:30前,通过“贵州省能源云”平台(网址:https://61.243.3.5:1522/login)完成申报与审核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贵州省能源云”平台向项目所属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资料初审和现场核实。
2.经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和现场核实通过后,由县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能源云”平台报市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申请资料审查,市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县级能源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料复审和现场复核。
3.经市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由市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能源云”平台报省能源局,省能源局按规定对市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料终审。
四、申报资金拨付流程
项目经省能源局组织同意后,根据先建后补原则向省财政厅提出资金分配下达方案。省财政厅会同省能源局按照年度预算安排和财政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将资金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
五、项目申报应提交的资料
各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1.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总投资、项目建成运营时间及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项目建设单位与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承担天然气应急储备的相关协议、所在县(区、特区)能源行业主管部门、所在市(州)能源行业管理部门的审核意见。
2.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以上材料需提供签章齐全的纸质文档3份,应采用A4版式胶装装订,扉页、目录页和正文采用普通A4纸。复印的支撑材料须端正、字迹清晰,可根据A4版式需要缩印或扩印,特别重要的支撑材料可采用彩色印刷。封面的纸质及色彩由资金申报单位统一确定。
电子版表格提交EXCEL格式,文档提交WORD格式。文件提交PDF格式。应将全部内容组成按照纸质版本的装订顺序,盖章扫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六、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市(州)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推荐能提高我省储气调峰能力、保障民生用气安全稳定供应的天然气应急储备项目,切实发挥财政奖补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助推全省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效、项目相关手续是否完备等。
(三)加强后续监管。根据《贵州省能源局财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各级能源行业主管部门要对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绩效目标准确实现。
附件:1.2026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报告
2.2026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贵州省能源局
2026年3月5日




| 附件2 | ||||
| 2025年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申请表 | ||||
| 项目名称 | ||||
| 项目单位名称 | (公章) | 单位性质 |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项目投资类别 | 项目投资金额 | |||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性质 | |||
| 项目开工时间 | 项目完工时间 | |||
| 项目建设内容 和规模 | ||||
| 承担地方政府天然气应急储备规模 | ||||
| 项目总投资 (万元) | 拟申报资金数(万元) | |||
| 项目建成情况 | ||||
| 县级能源主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市级能源主管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能源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申请表中需项目单位加盖公章和各市(州)、县(市、区、特区)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 |||
来源:贵州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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