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5 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公告,公开遴选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项目承担单位。项目旨在构建统一规范的碳普惠数据质量体系,编制核算与核查报告模板,完善登记审核要点与专家评估机制,提升蓝碳、绿碳等项目碳信用质量。申报单位需为独立法人,具备相应技术与信用条件,申报材料须于 3 月 11 日 17:30 前提交。
具体如下: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遴选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分散采购项目遴选办法(试行)》,结合工作需要,我厅公开遴选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任务
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经费预算为人民币285,500.00元(贰拾捌万伍千伍百元整)。
(三)项目依据及需求
本项目主要依据《海南省碳普惠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规定,同时参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及典型地方碳普惠机制在数据质量管理方面好的做法,旨在构建责任明确、标准统一、流程规范的数据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压实碳普惠项目业主与第三方机构责任,设计统一的核算/核查报告模板,规范项目及减排量登记审核要点与专家参与机制,为进一步提升我省碳普惠机制下蓝碳、绿碳等减排项目碳信用质量提供技术支撑。
该项目应完成以下研究成果:
1.海南省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算报告模板,1份;
2.海南省碳普惠项目减排量核查报告模板,1份;
3.海南省碳普惠项目及减排量登记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审核要点清单,≥1份;
4.海南省碳普惠项目及减排量登记申请材料技术评估专家参与规则(含专家意见反馈模板),≥1份。
(四)完成时间
2026年12月10日前。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各类法人单位。
2.法人单位及项目团队组成成员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3.该项目专业性强,需具有与承担本项目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在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有多年工作基础,熟悉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及碳普惠机制相关工作。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书封面。包括项目名称,申请单位名称及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编制日期等,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书目录。包括申报材料内容清单和对应页码。
3.资格性审查
(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本项目选定一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承担,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申报单位未被“信用中国”(.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任务的理解、研究内容与研究活动、重难点分析与应对措施、研究思路与技术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研究成果目标及形式、成果质量及进度保障措施等。项目实施方案应加盖公章。
5.投标人能力
(1)项目研究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按顺序列出姓名、专业、任务分工、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2)业绩证明。相关委托书或合同复印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项目报价表(盖公章),见附件2。
申报单位所提供资料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及报名方式
1.本次遴选活动所有信息均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hnsthb.hainan.gov.cn/发布。
2.本次遴选不发放纸质文件,请申报单位自行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3.申报单位将所有材料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扫描成PDF刻光盘1张,密封后邮寄或送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05办公室。
4.申报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四)遴选评审
具体遴选评分细则详见附件3。
我厅将成立项目评审小组,采用会议评审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若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则专家劳务费将由后续项目中标方承担。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分细则设定的遴选评价标准和细化量化评审因素,综合各申报单位的资信、业务能力和报价等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择优确定承担单位。在不高于项目经费预算的前提下,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五)合同签订
评审结束后将中标候选人在海南省生态环境厅门户网站http://hnsthb.ha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及时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
三、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由我厅应对气候变化与科技财务处具体负责,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沟通。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美贤路9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厅905办公室。
联系人:于胜民,电话:0898-65236070。
附件:1.“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项目申请书
2.“海南省碳普惠数据质量管理建设”项目遴选评分表
3. 项目报价表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5日
来源:海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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