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1 月 27 日,海南省省长刘小明在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披露海南能源与环保领域建设成果及 2026 年规划。2025 年海南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 87.2%,3 家海上风场并网,博鳌零碳示范区实现零碳运行,全域 “禁塑” 替代率超 80%,还挂牌运行国际碳排放权交易、蓝碳研究两大中心。2026 年海南将推进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完善碳足迹、碳普惠管理体系,探索蓝碳交易机制,推广博鳌零碳经验,同时抓好环保督察整改,持续提升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完成国家下达的碳排放双控任务。
具体如下
2025年和“十四五”时期工作回顾
这一年,我们精心呵护、系统治理,生态优势持续巩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8.8%,PM2.5浓度11.8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分别达96.9%、99.7%。出台全国首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地方性法规。海口、五指山分别入选全国首批美丽城市先行区、美丽乡村先行区。海草床、渔业碳汇等蓝碳标准方法研究取得显著成果。
五年来,我们坚定不移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绿色转型中描绘美丽海南新画卷。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提请制定或修改生态文明领域省级地方性法规30余件,进境环境安全准入管理等立法走在全国前列。承接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国家试点15个,102项经验做法案例获国家部委肯定或推广。西沙海域渔业增殖放流持续开展,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立。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成果丰硕。形成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低碳岛为主体的“2+N”标志性工程体系。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入选我国首批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海南长臂猿种群恢复至7群42只。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87.2%。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连续四年获得国家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优秀等次。博鳌零碳示范区零碳运行,实现国内一流、国际先进。实施零碳园区、“无废岛”、中欧(保亭)绿色数字创新合作区等新的标志性工程。“两山”转化成色更足。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形成海南特色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出台反映海南热带岛屿生态系统特征的GEP核算地方标准,连续五年开展国家公园GEP核算,首次向国际发布省级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报告。探索水权、碳汇等环境资源权益交易,创新推行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海南国际蓝碳研究中心挂牌运行。博鳌亚洲论坛年会等多个大型活动实现碳中和。
“十五五”时期主要目标任务
丽海南建设展现新图景,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如期实现碳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步伐加快。
2026年主要工作
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碳排放双控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聚力打造美丽中国样板,保持一流生态环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生态环境主要指标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全力争取更好结果。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强化红树林资源保护,持续筑牢红树林生态屏障。严格落实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持续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海洋废弃物治理。推动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按期完成,抓好海水养殖环境资源问题整治,开展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打造美丽城市示范标杆、美丽乡村先行示范,高质量推进美丽海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建设,争创国家优秀案例。谋划南渡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
拓展标志性工程。提升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发展质量,加强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总结推广博鳌零碳示范区创建经验,建立“博鳌认证”品牌,加快无废城市、零碳园区、零碳社区、零碳建筑建设。持续抓好“六水共治”,深入开展劣V类水体剿灭、城市生活污水突出问题整治等专项行动,巩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推进“双碳”工作。加快构建碳排放双控制度体系,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建立碳排放预算管理制度,完善重点用能和碳排放单位管理机制,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建设“双碳”综合管理平台,健全海南特色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构建规范有序的碳普惠审核管理体系。积极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省级GEP核算,搭建省级GEP智能核算子系统。科学开展蓝碳标准和交易机制建设。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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