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第一批碳普惠方法学征求意见情况说明
2025年10月28日—2025年10月3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就《湖北省森林质量提升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湖北省内河船舶应用清洁能源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湖北省稻田施用微藻生物肥料碳普惠方法学(试行)》《湖北省居民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分类回收碳普惠方法学(试行)》等碳普惠方法学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2025年11月3日,收到反馈意见6条,其中无意见5条,有效意见1条,并全部采纳,意见采纳率为100%。具体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见下表。
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表
序号 | 征集单位 | 具体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省林业局 | 一、建议增加有关项目总减排量的计算描述。修改理由:减排量核算方法中,只有样地水平的减排量计算公式,没有写明如何从样地获取林分乃至项目的碳储量变化量。 二、建议将“7.3.3样地监测方法与要求”的“网格交叉点”修改为“网格中心点”,只对20*20m的完整方格进行顺序编号,并依据随机数函数抽取样点。修改理由:有关样地布设方法中,碳层网格化后生成交叉点的实际操作可能生成网格与小班边界的交叉点。 三、建议“6.1基准线情景识别”中,可采用全省林草湿荒一体化监测体系中的样地连续监测数据。修改理由:该条中提出可采用历史一调数据测算区域森林在无经营管理措施下的自然生长速度、碳储量变化等数据,由于一调数据的保密性,地方上获取有难度。 | 已采纳 |
2 | 省委军民融合办 | 无意见 | |
3 | 省自然资源厅 | 无意见 | |
4 | 省交通运输厅 | 无意见 | |
5 | 省农业农村厅 | 无意见 | |
6 | 省商务厅 | 无意见 |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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