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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湖南新能源竞价工作启动!发改委明确:两批次合并 界定风电光伏等竞价主体

发布时间:2025-11-07 10:54:26浏览次数:

11 月 5 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关于 2025 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启动年度竞价工作。作为落实国家 “136 号文” 新能源全面入市要求的关键举措,该通知通过优化竞价规则、明确核心参数,进一步完善省内 “全部入市 + 机制托底” 的价格形成体系,为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划定市场化路径。

通知在竞价组织上呈现显著优化:将 2025 年度原定两个批次竞价合并为单批次开展,简化流程的同时提升资源配置效率。竞价主体范围精准界定为 2025 年 6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以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聚合商,同时明确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竞价范围,既覆盖主流新能源类型,又避免与自发自用项目形成规则冲突。

机制电量规模与分类设置贴合湖南能源结构特点。本次新增竞价电量总计 33.76 亿千瓦时,其中风电占 25.18 亿千瓦时、光伏占 8.58 亿千瓦时,风电占比超 74%,与省内风光资源分布及消纳能力形成适配。执行风电、光伏分项目组独立竞价出清的模式,有效规避不同技术类型电源的成本差异对竞争公平性的影响。

核心竞价参数与保障机制同步明确: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设为 80%,与全国多数省份保持一致,为项目收益提供基础保障;竞价价格区间统一划定为 0.26-0.38 元 / 千瓦时,高于新疆等西部资源基地下限,低于海南等东部省份上限,契合中部地区 “平衡投资与消纳” 的核心诉求;机制电价执行期限定为 10 年,兼顾项目回报周期与市场动态调整需求。

为确保竞争充分性,通知特别设置 125% 的申报充足率下限,即某类项目申报总电量需达到该类机制电量规模的 1.25 倍以上方可正常出清,未达标则按比例缩减电量规模,这一设计与山东等先行省份做法接轨,可倒逼低效项目退出,推动行业技术升级。

此次竞价工作的启动,是湖南破解 “水电丰枯波动大、新能源消纳压力突出” 难题的重要实践,通过市场化竞价激发行业活力,在保障能源供应稳定的同时加速绿色低碳转型,为中部省份新能源市场化改革提供了可参考的实施样本。

具体如下: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5〕711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发电企业: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湖南能源监管办《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663号)、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5〕694号)等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5年度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主体

(一)主体范围。2025年度两个批次竞价合并为一个批次组织,竞价主体为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全容量投产的风电、光伏项目及代理分布式光伏参与竞价的分布式聚合商。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不纳入竞价主体范围。

(二)组织分类。按风电、光伏两个项目组,分别组织竞价、出清。

二、竞价参数

(一)电量规模

新增纳入机制电价竞价范围的电量规模为33.76亿千瓦时(按全年计算,下同)。其中,风电25.18亿千瓦时、光伏8.58亿千瓦时。

(二)申报充足率。风电、光伏竞价申报充足率下限均为125%。当竞价主体参与出清的电量规模达不到充足率要求时,则该类型机制电量总规模自动缩减,直至满足最低要求。

(三)机制电量比例上限。单个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80%。

(四)竞价上下限。风电、光伏竞价上限均为0.38元/千瓦时,竞价下限均为0.26元/千瓦时。

(五)执行期限。风电、光伏机制电价执行期限均为10年。2025年投产且纳入机制的项目,机制电价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2026年投产且纳入机制的项目,机制电价从申报的投产日期的次月1日起执行。

(六)边际项目最小出清比例。如边际项目入选机制电量小于其竞价电量的30%,取消边际项目的入选结果,机制电价取前一个入选项目的申报价格。

(七)单个项目竞价电量

1.风电项目竞价电量=该项目核准装机容量×风电发电利用小时数2158小时×(1-厂用电率2.41%)×机制电量比例上限80%。

2.集中式光伏项目竞价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975小时×(1-厂用电率1.26%)×机制电量比例上限80%。

3.分布式光伏项目竞价电量=该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975小时×(1-厂用电率1.26%)×机制电量比例上限80%(含自发自用电量)。

(八)履约保函计算公式

风电项目履约保函金额=项目核准(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风电发电利用小时数2158小时×竞价上限0.38元/千瓦时×比例系数10%(金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下同),且不低于5000元。

光伏项目履约保函金额=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975小时×竞价上限0.38元/千瓦时×比例系数10%(金额四舍五入取整到千元,下同),且不低于5000元。

分布式聚合商履约保函金额=Σ(被代理项目备案装机容量(交流侧)×光伏发电利用小时数975小时×竞价上限0.38元/千瓦时×比例系数10%,且被代理的单个项目不低于5000元)。

三、其他事项

(一)本通知印发3个工作日内,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应通过“新能源云”网站(https://sgnec.sgcc.com.cn)、“网上国网”App和“95598智能互动”网站(https://www.95598.cn)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等具体事项。

(二)竞价最终结果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另行公布。

(三)未尽事宜,根据《湖南省新能源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执行。

竞价监督邮箱:fgwjtc@hunan.gov.cn。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1月4日

来源: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