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吉林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印发《吉林省2026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精准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6年度名录公布的时限规定。因省内无符合标准的相关企业,本次名录未纳入铝冶炼行业。 名录制定严格遵循国家统一标准,将年度直接排放量达2.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企业纳入管控,并按行业明确具体范围:发电行业涵盖电力生产企业及特定自备电厂;钢铁行业聚焦高炉-转炉长流程生产企业;水泥行业限定硅酸盐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精准锁定高耗能领域核心排放主体。 此举是吉林省强化碳市场管理的关键举措,通过明确管控对象,为后续碳数据核算、配额分配与清缴工作奠定基础,同时避免企业重复纳入各级碳市场管控。对企业而言,名录为ESG环境维度的量化披露提供了明确监管依据,推动企业从“自愿公益型”CSR实践转向“合规刚需型”ESG管理,助力区域“双碳”目标与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地。
具体如下:
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号)要求,现将吉林省2026年度发电、钢铁、水泥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公布(吉林省无铝冶炼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内容详见附件。







来源: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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