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依据国务院《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 775 号)核心要求与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5〕140 号)具体部署,对本省 2026 年度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进行公示,以规范区域碳排放管控,衔接全国碳市场建设进程。
本次公示名录严格遵循国家确定的纳入标准,即年度直接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相关行业企业均应列入管理范围,且纳入全国碳市场管理的企业不再参与地方同类市场管控,避免重复监管。名录涵盖四大重点排放行业共 180 家企业,其中发电企业 141 家,占比超 78%,成为本次纳入的核心群体,凸显电力行业在区域碳排放管控中的关键地位;水泥企业 31 家、钢铁企业 6 家、铝冶炼企业 2 家,覆盖了陕西省工业领域主要高耗能、高排放产业门类,与国家碳市场扩围后的行业覆盖范围保持一致。
此次名录公示是陕西省落实国家碳市场管理制度的关键环节。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需按国家确定的条件制定年度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并向社会公布,为后续配额分配、排放核查、履约清缴等工作奠定管理基础。同时,该举措精准响应了生态环境部关于 2026 年度相关行业名录需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前公布的时限要求,体现了地方对国家碳市场工作部署的高效落实。
从行业影响来看,名录的公示将推动 180 家企业全面接入全国碳市场管理体系。这些企业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制定碳排放数据质量控制方案,开展月度数据存证,按时报送年度排放报告并接受核查,同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配额清缴。特别是发电行业作为碳市场先行纳入领域,141 家企业的规模化纳入将进一步强化电力行业减排激励;而钢铁、水泥、铝冶炼等行业企业的纳入,则是对国家碳市场扩围政策的具体落地,有助于倒逼陕西省传统高耗能产业加速绿色转型。
作为能源大省,陕西此次名录公示既是对国家 “双碳” 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区域产业结构优化的重要抓手。通过明确管控对象、压实企业减排责任,将推动更多资源向低碳技术研发与应用倾斜,为全国碳市场平稳运行提供坚实的地方实践支撑,助力实现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推进。
具体如下:
陕西省2026年度发电、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年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













来源:陕西省生态环境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