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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发改委发布通知 对 50 家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书面专项节能监察

发布时间:2025-10-23 20:12:09浏览次数:
10 月 23 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等 50 家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书面专项节能监察。
此次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等法规,及国家、广东省相关通知要求开展。监察内容聚焦多方面: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如有)、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还有能源统计与利用状况报告、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能源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以及现存问题与整改措施等。
通知明确,各区发展改革局需督促辖内企业自查,企业须如实填写自查报告,于 11 月 7 日前提交至指定邮箱,联系人及电话已同步公布。

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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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节能监察办法》《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广东省能源局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2025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有关要求,现对我市50家市重点用能单位开展书面专项节能监察,具体要求如下:

一、监察名单

中国南方航空货运有限公司等50家市重点用能单位(详见附件1)。

二、监察内容

主要检查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的情况、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的情况(如有)、执行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的情况、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情况、执行能源统计、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和报告制度的情况、配备能源计量器具的情况、执行能源管理制度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发展改革局督促辖内各有关单位对照以上监察内容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节能监察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2)并于11月7日前提交至联系人邮箱(wuxiaoping@gz.gov.cn)。

附件:

1. 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书面监察名单.xls

2. 节能监察自查报告.doc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晓萍,83123697;魏羽秀,835676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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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