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国能发监管〔2024〕5号)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24〕57号)统一部署和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近日对辽宁省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专项监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指出了中石油辽河油田公司、中海油辽宁天然气有限公司、辽宁国储管道工程有限公司、朝阳市兴诺燃气有限公司、铁岭市隆圣峰天然气有限公司和本溪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六家单位不同程度存在推进整改态度不积极,未及时开展整改、整改措施缺乏针对性、整改计划未严格履行审核程序等问题,并提出明确整改意见和要求,要求高度重视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工作,进一步落实领导责任,逐项分解任务,将整改任务逐项落实到责任部门、具体工作负责人,定期总结工作完成情况,直至整改工作全部完成。本次通报还首次抄送了地方能源主管部门及上述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继续加强跟踪督导,对认识不到位、整改拖沓敷衍的企业采取监管约谈、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重点跟踪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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