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发布:激活市场主体活力,探索节点 / 分区电价结算

发布时间:2025-09-15 13:12:32浏览次数:


9 月 12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旨在进一步完善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电力资源优化配置。

在市场参与主体方面,积极推动发用两侧共同投身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以及用电侧主体以 “报量报价” 的形式参与现货市场竞争,并探索按节点 / 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模式。同时,支持 “电源 + 储能” 作为联合报价主体参与其中,充分挖掘市场潜力。
文件着重提出建立容量评估机制。探索构建发电机组可靠容量评估机制,综合考量发电机组类型、出力特性、厂用电率、检修停机等多方面因素,科学评估各类型机组及新型储能的容量系数,从而客观反映其对电力系统发电容量充裕度的实际贡献,为电力系统稳定运行提供有力支撑。
支持各地探索完善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是一大亮点。要做好市场竞争与系统运行的衔接工作,优化现货市场出清机制,促使分时价格信号能够准确反映供需关系和调节成本。在开展日前交易的地区,以发用电两侧经营主体自主申报的量价信息进行出清和结算,借助日前价格信号激励用户合理规划生产计划,积极参与系统调节。并且加快完善可靠性机组组合环节,以负荷预测和新能源功率预测为基础,优化形成机组组合,全力保障市场环境下的电力安全可靠供应。
在市场交易机制完善上,文件指出要完善中长期签约及限价机制。国家综合考虑电力供需形势、电力保供要求、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等因素,明确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要求,各地在签约要求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并抓好落实。完善煤电中长期交易限价,逐步使月度、月内等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交易限价范围贴近现货市场限价,具体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此外,文件还强调完善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规范调频容量需求标准。基于调节速率、调节精度、响应时间等细分性能,建立以调节效果为导向的市场机制,推动调频市场与电能量市场联合出清,实现整体成本最优。同时,扩大参与辅助服务市场主体范围,鼓励包括新型经营主体在内的各类主体根据自身特性,以聚合等多种方式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充分发挥灵活调节资源的作用,各类市场经营主体按规定获取收益并分担辅助服务费用 。

具体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25〕11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持续完善电力市场机制设计,我们组织制定了《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 家 能 源 局

2025年9月2日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