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皖环函〔2025〕438号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合肥包公500千伏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合肥包公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根据《报告书》、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评估意见(环评估函〔2025〕65号)和专家组的技术评审意见,现提出如下审批意见: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十头社区,主要内容如下:
(一)包公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1000MVA主变压器2组,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间隔8回,每组500kV主变35kV 侧安装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容器、1组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二)龙门—众兴线路π入包公变50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长1.89km,其中众兴侧1.1km,龙门侧0.79km,均采用同塔双回路架设,新建自立式铁塔共9基;同时,拆除原龙门—众兴500kV双回路线路路径长约1.17km,拆除杆塔4基。
该项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工频电场、磁场防护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公众的环境影响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限值要求,我厅同意《报告书》的结论和拟采取的工频电场、磁场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建设及运行过程中注意事项
(一)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工频电场、磁场防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设计规程文明、安全施工,进一步通过优化线路路径、抬高架线高度等方式减轻电磁辐射影响,并确保本工程工频电场、磁场所致的公众曝露水平和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等场所的电场强度水平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相关限值要求。
(二)你公司应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环境管理,严格按照《报告书》落实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降低对环境影响。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优先使用低噪声低能耗施工器械,严格控制夜间施工,不得扰民。固体废物应分类处置,拆除线路产生的废旧导线、塔材等由建设单位进行回收处置。
(三)你公司应合理划定施工范围,牵张场地、施工道路等建设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的扰动,缩小施工活动环境影响范围。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场地实际情况,及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四)新建变电站应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油池,排油槽和事故油池需进行防渗透处理,产生的废变压器油、废旧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应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五)你公司应全面规范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加强竣工验收及运行期沿线主要功能区域的电磁及声环境监测,并做好分析处理工作。施工期及运行期出现群众投诉时应及时开展监测并做好解释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目标处达标。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至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5年6月13日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运维工程师(风电/光伏/火电/储能运维)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军能源领域建设,,目前有哪些项目可以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Copyright © 2012-2018 碳排放管理师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104091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