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交通运输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加快推动行业绿色低碳转型。
一、系统谋划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工作
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交通运输领域“1+N”政策体系,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定《交通运输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实施方案》,制定《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交通运输领域美丽中国建设行动方案》。推动交通运输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印发《推动铁路行业低碳发展实施方案》等。开展公路水路行业绿色低碳发展年度评估,组织实施第一批61个绿色低碳交通强国专项试点、20个公路水路典型运输和设施零碳试点项目。
二、持续推动运输结构调整优化
实施优化运输结构攻坚工程,推进铁路专用线“进港区、进园区、进厂区”。提高沿海主要港口大宗货物绿色疏运(利用疏港铁路、水路、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汽车等方式运输)比例。会同财政部开展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将三批37个城市纳入支持范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综合货运枢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印发《推进多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2021—2025年)》,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发展,发布首批品牌线路培育案例,协调推进集疏港铁路项目建设。开展综合运输服务“一票制、一单制、一箱制”交通强国专项试点。
三、积极引导绿色低碳出行
推动出台《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指导各地落实《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制定《城市交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营造绿色出行、公交出行的良好氛围。印发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和绿色出行典型案例,引导公众选择绿色低碳出行方式。
四、加快构建清洁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一)全力推进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2024年完成200余台新能源铁路机车替代,报废更新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16万余辆、老旧营运船舶2400余艘,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5.8万辆(组)。
(二)加快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持续推进城市公交、出租汽车、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有序推进中重型货车新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管理,按程序发布符合安全、节能要求的营运客货车达标车型。
(三)积极推进船舶使用清洁能源。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推动电动船舶安全健康发展的通知,指导中远海运集团等航运企业开展电动船、LNG动力船试点,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生物燃料、甲醇等船舶清洁燃料加注作业,保障上海港实现国内首次绿色甲醇燃料加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航线、重点船舶靠港使用岸电,示范推进国际航线集装箱船舶和邮轮靠港使用岸电。
(四)加快铁路绿色低碳转型。推进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降低铁路综合能耗。开展铁路低碳发展标准体系、铁路碳排放核算、监测研究,提升铁路绿色施工建造水平。
(五)积极推进航空减污降碳。完成年度民航飞行活动碳排放监测、报告和核查,加强“双碳机场”评价机制建设。启动可持续航空燃料试点,有序推进航空碳市场建设。深入推进机场运行电动化。截至2024年底,机场场内电动车辆占比超过28%,APU(辅助动力装置)替代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率达到95%。
(六)加快推进邮政快递绿色转型。实施快递包装标准化、循环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工程,开展快递包装绿色转型“七项行动”。开展循环包装应用试点,推广应用智能装箱技术,促进包装耗材整体减量。研究制定邮政业碳排放核算标准,组织10家寄递企业开展碳排放量试算。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研发应用,建设绿色分拨中心(网点)。
五、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印发《关于推动交通运输与能源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建设一批“分布式新能源+储能+微电网”交能融合项目,加大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充电站、加氢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完善交通运输清洁能源供应体系。稳妥有序推进机场、邮政快递企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二)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印发加快推进公路服务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通知,指导各地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建设充电设施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总数为5929个,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累计建成充电桩约3.5万个。
(三)加快推进绿色公路建设。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公路规划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作用,规范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建设管理,推进基础设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及各类生态环境敏感区。加大旧路面再生、固体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的应用。
(四)加快绿色港口和航道建设。推进港口码头绿色化改造,推动港口作业机械、港内车辆清洁低碳应用。持续推广内河航道绿色建设养护技术,鼓励在平陆运河工程等航运工程建设中应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推动长江干线疏浚砂利用。
六、建立健全交通低碳转型保障体系
发布两批交通运输行业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完善近零碳交通设施建设技术要求等系列标准,开展氢气道路运输技术规范等促进新能源应用等标准制定,推动营运车船碳排放强度等级及评定方法等标准修订。研究建立交通运输国家碳计量中心。深度参与国际海事组织(IMO)框架下国际航运温室气体减排谈判,推动科学制定中期减排措施。积极参加国际民航组织碳减排多边谈判与磋商,贡献中国方案。推动利用中欧交通部门间合作机制,与欧盟就其航运业碳减排政策加强谈判对话,开展航运可持续燃料研究。
原标题:交通运输部: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节能降碳
来源: 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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