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双碳” 目标引领下,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成为推动企业绿色转型、实现节能减排的重要市场机制。由于不同区域政策法规、产业结构和市场成熟度存在差异,公司参与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时,需对交易流程进行针对性调整。
不同区域对碳排放权交易的管理办法存在显著差异。从交易市场的范围和对象来看,北京规定年综合能源消费量 2000 吨标准煤(含)以上,且在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等法人单位为碳排放单位;而沈阳则以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达到 2.6 万吨二氧化碳当量作为纳入温室气体排放单位的标准,且不再考量综合能源消费量约 1 万吨标准煤这一条件 。公司需精准掌握目标区域对交易主体的界定标准,判断自身是否具备参与资格。
在配额分配方面,各地免费分配和有偿分配的比例、配额调整机制不同。部分地区会针对新建及改扩建建设项目实施碳排放评价和管理。公司要深入研究各区域的配额分配细则,预测自身在不同区域可能获得的配额数量及获取方式,为后续交易策略制定提供依据。
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和交易时间在不同区域也有所不同。如北京允许本市碳排放配额、本市审定的自愿减排量及探索创新的碳排放权交易相关产品进行交易,交易方式包括公开竞价、协议转让、有偿竞价等 。公司需熟悉各区域的交易产品种类,结合自身减排需求和资产状况,选择合适的交易产品。同时,要掌握不同区域的交易时间安排,合理规划交易操作节点。对于交易方式,要评估自身的交易能力和市场影响力,选择最有利于实现交易目标的方式。
各区域对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核查程序和要求存在区别,包括核查机构的选择、核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等。公司在参与跨区域交易时,需根据不同区域要求,调整内部监测体系,确保能够准确收集、记录碳排放相关数据。在报告编制上,要严格遵循目标区域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于核查环节,要提前了解当地核查机构的工作方式和标准,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如有必要,可提前进行内部自查自纠,降低核查风险。
不同区域的政策变动风险、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以及合规监管要求各不相同。公司应建立跨区域风险监测机制,密切关注各区域政策动态,及时评估政策调整对交易的影响。在市场价格风险管理方面,要综合分析各区域市场供需关系、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制定交易价格策略,通过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在合规审查上,针对各区域的监督管理规定,包括监督检查的方式、频次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建立专门的合规审查团队或流程,确保公司交易活动完全符合当地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而遭受重大损失。
公司参与跨区域碳排放权交易时,只有全面、深入地了解并适应不同区域的政策和市场特点,对交易流程进行精细调整,才能在复杂的跨区域交易环境中把握机遇,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助力企业可持续发展与国家 “双碳” 目标的达成。
来源:碳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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