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2 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这一文件的出台填补了全国省级层面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规范上的空白,将于 6 月 1 日正式施行。该《办法》共 7 章 27 条,围绕区域中心建设、回收利用规范、鼓励支持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等多个维度,构建起全面且细致的制度体系,为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废旧动力电池的规范回收利用成为关键议题。《办法》以系统性思维破局,创新性提出打造集成化区域中心,该中心涵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全链条功能。通过集中布局,实现废旧电池应收尽收,减少中间环节损耗,提升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同时推动区域内产业协同发展,形成集聚效应。
回收利用规范是《办法》的核心内容。明确规定废旧动力电池必须交售给正规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从源头杜绝非法交易和不规范处置行为。同时,对废旧动力电池从产生到综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进行严格管控,要求移交、回收、运输、综合利用等各环节均需符合国家及省级相关标准与要求。无论是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防护,还是拆解、再生利用环节的环保指标,都有明确且严格的规范,确保每一块废旧电池都能得到妥善处理。
为激发市场活力与社会参与积极性,《办法》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支持措施。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大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技术研发、设备升级等方面的投入,助力行业技术革新与产业升级。在监督检查方面,明确由生态环境、商务等多部门协同负责,形成监管合力,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监督问责机制,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办法》的实施,不仅有助于解决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过程中的无序问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还能有效促进资源的循环再利用,降低新能源汽车产业对外部资源的依赖。同时,其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的专项规范文件,为其他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与借鉴范例,对推动全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未来,随着《办法》的深入实施,四川省有望在新能源汽车产业绿色发展领域树立标杆,为实现 “双碳” 目标贡献积极力量 。
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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