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碳排放管理师官方网站!

全国咨询热线

01059490973

江苏能源监管办发文,为新能源涉网安全能力提升 “问诊开方” 并征集意见

发布时间:2025-05-06 15:05:16浏览次数:

4月30日,江苏能源监管办发布《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旨在全方位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为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根基。 在推动并网主体友好并网方面,文件要求业主(单位)严格依据《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电力系统网源协调技术导则》,以及风电、光伏、储能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项目建设。务必确保继电保护、通信设备等二次系统配置达标,坚决杜绝“带病入网”。对于远端汇集的集中式新能源,必须具备快速调压、抑制宽频振荡的能力,必要时配置调相机,防止大规模脱网情况发生。 规范涉网参数管理流程同样关键。电力调度机构需对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参数实施统一管理,严禁擅自调整涉网安全设备的控制逻辑、参数及保护定值。关键技术参数的升级改造方案,需经充分论证并获电力调度机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变更后要按时开展涉网性能复核测试。 接入电网安全风险评估不容忽视。电网企业要深入剖析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安全风险,配合完成承载力评估工作,引导其科学布局、安全接入与高效消纳。地方电力管理部门在评估时,也应充分考量对电网安全运行的影响。 强化并网接入过程管控是保障并网安全的核心环节。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要组织好并网验收,确保一、二次设备及各类系统满足并网要求。电网企业和电力调度机构要严格确认涉网设备的配置、参数等并网条件,不满足条件的坚决不予并网。并网后,接入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体需完成全部涉网试验,并及时提交合格试验结果。同时,电网企业要发挥牵头作用,与并网主体协同,使并网主体具备接收和执行调度指令的能力,满足电网“可调可控”的运行要求 。

公告如下:

江苏能源监管办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能发安全〔2024〕79号)和相关宣贯会议要求,我办起草了《关于落实国家能源局提升新能源和新型并网主体涉网安全能力 服务新型电力系统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0日。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发至js_anquan@163.com。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能源局江苏监管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图片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能源管理师.png


新能源.jpg


能源管理.jpg


推荐阅读(点击以下链接跳转阅读)

>>>新能源应用工程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综合能源服务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能源管理师培训课程及考试安排(点击了解详情)

>>>双碳及能源领域有哪些诱人岗位?为何求职者纷纷涌入?

>>>七大绿色职业:年薪15万+,你了解吗?

>>>2025年全国各地如何布局能源绿色低碳?

>>>企业能源管理策略如何制定,有什么实施技巧?

>>>《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能源局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进军能源领域建设,,目前有哪些项目可以参与?

>>>国家质检总局:重点用能单位必须配备专业人员从事能源计量管理工作

>>>能源管理:企业用能异常发现不及时,如何破解?

>>>能源管理节能减排技改无据可依,如何突破困境?

>>>能源管理面临挑战,如何优化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