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项目类型和特点:首先要对自身项目有清晰的认识,包括项目所属的行业领域,是可再生能源类、林业类、废物处理类,还是其他类别。例如,若项目是利用太阳能发电,那就属于可再生能源类项目。同时,要明确项目的具体运作方式、规模、技术工艺等特点。如同样是可再生能源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与光热发电在技术原理和运行模式上有所不同,需要匹配相应的方法学。
研究方法学适用条件:仔细研读各个相关方法学的适用范围和条件。比如,造林碳汇方法学要求土地此前为无林地且不属于湿地有机土等。如果项目是在不符合这些条件的土地上进行造林,就不能选用该方法学。并网海上风电方法学适用于离岸 30 公里以外,或水深大于 30 米的并网海上风电项目,那么位于近岸浅水区的风电项目就不适用此方法学。
评估额外性:额外性是 CCER 方法学的关键要素。项目方需要分析在没有 CCER 支持的情况下,项目是否存在财务、技术、市场等方面的障碍,导致项目难以实施。例如,一些偏远地区的风电项目,若仅依靠自身售电收入难以覆盖建设和运营成本,需要通过 CCER 收益来弥补,就具有较强的额外性,适合选择相应的可再生能源方法学。对于额外性不明显的项目,可能就不太适合申请 CCER。
考虑减排量计算方法:不同方法学的减排量计算方法和参数不同。项目方要选择减排量计算科学、合理且对自身项目有利的方法学。例如,在可再生能源项目中,新发布的并网光热发电和并网海上风电方法学,其电力排放因子由事前确定变为事后更新,电量边际排放因子与容量边际排放因子权重均调整为 0.5,这会影响减排量的计算结果。项目方需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哪种计算方法能使项目获得更准确且较高的减排量。
关注监测要求:方法学中的监测要求直接关系到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数据采集和管理成本。项目方应选择监测方法可行、成本合理的方法学。例如,新的造林碳汇方法学提出了机载激光雷达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监测方法,并给出了详细的监测方法、技术和计算方法。如果项目具备应用该技术的条件,且成本在可接受范围内,那么选择该方法学在监测方面就具有优势。
寻求专业咨询:CCER 方法学较为复杂,项目方可以寻求专业的碳咨询机构、行业专家或律师的意见。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帮助项目方准确理解方法学的要求,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并选择最适合的方法学。此外,还可以参考已成功开发 CCER 项目的案例,了解同类型项目所采用的方法学及经验教训。
结合政策导向:关注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政策法规以及行业发展趋势。例如,政府可能对某些领域的 CCER 项目给予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或者对特定类型的方法学进行修订和完善。项目方应根据政策导向来选择方法学,以确保项目符合政策要求,并且能够获得更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