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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 2025 年全力推进新能源跨省交易,赋能区域绿色转型

发布时间:2025-04-25 14:34:26浏览次数:
4 月 24 日,华东能源监管局印发《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2025 年)》,为区域电力市场发展擘画蓝图,对推动能源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绿色能源发展意义重大。
在交易规模与机制完善方面,方案提出了明确且具挑战性的目标。2025 年,长三角省间交易电量总体规模力争达 1800 亿千瓦时左右,在区域市场化交易电量中占比超 10%。其中,省市间互济交易电量同比增加 2 倍,区域内跨省绿电交易电量达 12 亿千瓦时。起步期设计的 6 个互济交易机制将全面运行并持续优化。中长期交易频次从月内按需开展提升至工作日连续运营,这一转变将极大提升市场的活跃度与资源配置效率,使得电力交易更加灵活、高效,更好地匹配市场供需。同时,建立统一的交易平台,实现注册、申报、发布、披露的标准化,减少交易环节的阻碍,降低市场主体的交易成本,促进区域电力市场的规范化、一体化发展。
新能源跨省交易与绿电交易规模扩大也是重点工作。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各省市富余新能源参与长三角电力互济交易。在省间现货市场基础上,组织开展富余新能源消纳及虚拟电厂等互济交易,助力新能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消纳,提升清洁能源在区域能源结构中的占比。在扩大绿电交易规模上,一方面常态化开展跨省绿色电力交易,满足绿电需求旺盛地区的购买需求;另一方面,针对新能源出力特性,探索开展区域内跨省可中断绿电交易,在保障电力供应稳定性的同时,提升绿电交易的灵活性,适应新能源发电的特点。
此外,方案探索抽蓄容量市场化转让交易。通过建立长三角省市间抽水蓄能电站容量转让交易机制,对多省消纳的区域直调抽蓄机组,以分电容量为标的物,开展年度、月度的抽蓄容量转让交易。这为省市间因实际需求与首次分配容量不一致的情况提供了市场化解决途径,提升抽水蓄能电站容量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区域电力系统的调节能力,更好地应对电力供需的峰谷变化,保障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
《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实施方案 (2025 年)》的发布,为长三角电力市场在交易规模拓展、新能源消纳促进、市场机制创新等方面明确了方向,有望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全国电力市场建设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原文如下: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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